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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可以回去吗?我怕我妈公主病犯了要我爸揍我哥。”
余笙一头黑线,问她干嘛,关他屁事,好像她拦着他不让他回去似的,她指了指姜博言,“你问他啊!”
姜正曦听话地看向姜博言,后者回了三个字,“看心情!”
姜正曦点了点头,“好的,哥,我会如实转告公主大人的,您保重。”说完她对着余笙挥挥手,“再见余儿,我周一早上回来。”她想了想,又说,“嗯,我会尽量晚一点儿的。”
余笙还没来得及反驳什么,门就再一次合上了,气氛再次归于沉静,只有厨房的火上在刺啦刺啦地响着。
刺啦刺啦!
“卧槽!”余笙猛地想起来,冲向厨房,把自己的椒盐蘑菇从火上拯救出来,然而已经糊了,她站在那儿默默地哀悼了半分钟,再也没心情去想姜博言了,洗了锅,然后重新炒了一份。
余笙做饭挺快的,四个菜一个汤,不到半个小时就搞定了。
没有饭厅,她和曦光一向是在客厅吃的,所以也直接端到了客厅里,中途还把大爷给使唤了起来,“过来端饭!大爷。”
他先是愣了片刻,然后懒散地回了句,“哦,来了,乖孙女!”姜博言挺意外的,他从来没有端饭的习惯,家里吃饭都是阿姨备好了再叫他,所以他还是第一次做这种跑腿的活儿,不过他没拒绝,这感觉还是挺新奇的。
他一米八的身高,往厨房一站,本来就小的空间,感觉更加逼仄了,余笙嫌弃地看了他一眼,“你说你是不是吃激素了,长这么高!”
姜博言伸手按了按她的脑袋顶,“我吃土长大也比你高,矮子!”
余笙随口贫了一句,“矮怎么了?我矮我骄傲,我为国家省布料。”
姜博言一手端了一个盘子,回过头来看她,“嗯,又矮又平胸!的确省布料。”
“……滚!”余笙踢了他一脚,“你才平胸呢!”
姜博言闷笑了声,走了。
两个人吃了一顿还算和谐的饭,毕竟饿了的姜博言只顾吃饭,没心情和她吵架,况且她的手艺还不错。
怪不得说笼络一个人最直接的方式是笼络他的胃,因为这一顿饭,姜博言觉得余笙整个人都可爱多了,至少他的胃现在对余笙表达了强烈的好感。
电视机一直在响,路易斯和宝妹闻着香在俩人身边打转,余笙顾着自己吃,还要顺带喂喂同样饿了许久的兄妹俩。
作为食量惊人的牧羊犬,宝妹和路易斯充分展现了吃货的优良品质,绝不挨饿,不饿也要吃,最后余笙能静下心来好好吃饭的时候,发现四个菜已经没了,没了!
一个掌勺的人,自己做的菜能被人吃光是件很有成就感的事,但是在她还没吃饱的情况下被人吃干净,总有种没掌握好分量的郁闷感。
她也不大想吃了,就看着他吃,只偶尔动一下筷子,刚刚一直在喂宝妹和路易斯,都没注意看姜博言,这不是她第一次和他一起吃饭,却是第一次和他单独吃饭,他这个人表面上强势,其实内里和他父亲一样,骨子里还是斯文内敛的,这斯文表现在很多细节上,比如吃饭,就算再急,他宁可不吃也不会狼吞虎咽,所以他的吃相向来很好看。
尤其吃西餐的时候,满满都是逼格,有种赏心悦目的美感。
她看了会儿,觉得上天有时候真的不公平,他的存在简直就是反人类。
最后姜博言把每份菜都留了恰好的分量出来,然后搁下了筷子。
余笙发现了他这个小动作,没想到他体贴人还真是不动声色,于是问了句,“吃饱了吗?”
他“嗯”了一声,慢条斯理地擦着手。
我哥可以回去吗?我怕我妈公主病犯了要我爸揍我哥。”
余笙一头黑线,问她干嘛,关他屁事,好像她拦着他不让他回去似的,她指了指姜博言,“你问他啊!”
姜正曦听话地看向姜博言,后者回了三个字,“看心情!”
姜正曦点了点头,“好的,哥,我会如实转告公主大人的,您保重。”说完她对着余笙挥挥手,“再见余儿,我周一早上回来。”她想了想,又说,“嗯,我会尽量晚一点儿的。”
余笙还没来得及反驳什么,门就再一次合上了,气氛再次归于沉静,只有厨房的火上在刺啦刺啦地响着。
刺啦刺啦!
“卧槽!”余笙猛地想起来,冲向厨房,把自己的椒盐蘑菇从火上拯救出来,然而已经糊了,她站在那儿默默地哀悼了半分钟,再也没心情去想姜博言了,洗了锅,然后重新炒了一份。
余笙做饭挺快的,四个菜一个汤,不到半个小时就搞定了。
没有饭厅,她和曦光一向是在客厅吃的,所以也直接端到了客厅里,中途还把大爷给使唤了起来,“过来端饭!大爷。”
他先是愣了片刻,然后懒散地回了句,“哦,来了,乖孙女!”姜博言挺意外的,他从来没有端饭的习惯,家里吃饭都是阿姨备好了再叫他,所以他还是第一次做这种跑腿的活儿,不过他没拒绝,这感觉还是挺新奇的。
他一米八的身高,往厨房一站,本来就小的空间,感觉更加逼仄了,余笙嫌弃地看了他一眼,“你说你是不是吃激素了,长这么高!”
姜博言伸手按了按她的脑袋顶,“我吃土长大也比你高,矮子!”
余笙随口贫了一句,“矮怎么了?我矮我骄傲,我为国家省布料。”
姜博言一手端了一个盘子,回过头来看她,“嗯,又矮又平胸!的确省布料。”
“……滚!”余笙踢了他一脚,“你才平胸呢!”
姜博言闷笑了声,走了。
两个人吃了一顿还算和谐的饭,毕竟饿了的姜博言只顾吃饭,没心情和她吵架,况且她的手艺还不错。
怪不得说笼络一个人最直接的方式是笼络他的胃,因为这一顿饭,姜博言觉得余笙整个人都可爱多了,至少他的胃现在对余笙表达了强烈的好感。
电视机一直在响,路易斯和宝妹闻着香在俩人身边打转,余笙顾着自己吃,还要顺带喂喂同样饿了许久的兄妹俩。
作为食量惊人的牧羊犬,宝妹和路易斯充分展现了吃货的优良品质,绝不挨饿,不饿也要吃,最后余笙能静下心来好好吃饭的时候,发现四个菜已经没了,没了!
一个掌勺的人,自己做的菜能被人吃光是件很有成就感的事,但是在她还没吃饱的情况下被人吃干净,总有种没掌握好分量的郁闷感。
她也不大想吃了,就看着他吃,只偶尔动一下筷子,刚刚一直在喂宝妹和路易斯,都没注意看姜博言,这不是她第一次和他一起吃饭,却是第一次和他单独吃饭,他这个人表面上强势,其实内里和他父亲一样,骨子里还是斯文内敛的,这斯文表现在很多细节上,比如吃饭,就算再急,他宁可不吃也不会狼吞虎咽,所以他的吃相向来很好看。
尤其吃西餐的时候,满满都是逼格,有种赏心悦目的美感。
她看了会儿,觉得上天有时候真的不公平,他的存在简直就是反人类。
最后姜博言把每份菜都留了恰好的分量出来,然后搁下了筷子。
余笙发现了他这个小动作,没想到他体贴人还真是不动声色,于是问了句,“吃饱了吗?”
他“嗯”了一声,慢条斯理地擦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