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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流今走到樱远舍。樱远舍的前面是一方池塘,池中种满了莲花,对面便是莲狩舍。之所以叫樱远舍,是因为木制屋舍边有一棵特别从东瀛运过来的樱树。暮春的晚上来这里听琴赏花格外有一种悠远的意境。正是为了要营造那种宁静的不为外物所打扰的境界,樱远舍的格局比兰筝阁里所有的屋舍都要简单,只有一间屋子,四面都开了巨大的轩窗,因为可以看见樱花的伤逝与凋零,以及窗外迷人的月色。你知道,文人们所想要的就是这样有一点点伤感的意境。
阮流今踏进木制的小舍,明眸皓齿的女子坐在矮桌边,抬头看见阮流今进来,才站起来福了福身,道:“公子有礼。”
阮流今愣了愣,想起了这个人。春天的时候曾被这名女子给羞辱了。……嗯……阮流今心里是这么觉得的。
阮流今冷笑道:“这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秦夕道:“我今天来,正是要为那日鲁莽的行为赔礼道歉。”
“哦?”阮流今挑眉,“那么,礼在哪里?”
秦夕自知是自己犯错在先,即使阮流今这时的态度不好,也并不生气,微微一笑,那笑容如他们初见时的桃花一样的灿烂。“我相信公子并不是如此小气之人,定然不会跟我一介女流计较。”
阮流今在心里翻个白眼,但人家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也确实不好再计较。
见阮流今不说话,秦夕又道:“早就听说过兰筝阁老板的大名,却一直无缘得见,我多方了解,才知便是公子。”
这话一听就知道是在恭维自己,阮流今道:“还是坐下说话吧。”
秦夕颔首表示同意,便与阮流今一同坐在了矮桌边。
秦夕道:“兰筝阁的价钱比一般的乐坊要高很多。”
阮流今得意地笑:“那是!”
“……”秦夕尴尬地品了品茶。
又是一阵断裂的沉默。
半晌,秦夕终于又开口了。“听说兰筝阁的琴师咫素很好。不知可否请她出来助兴呢?”我快受不了了,秦夕想,这真是没话找话。
阮流今抬眼看她,直到把秦夕看得快发毛了,才说:“姑娘果然是很少出门呢。”
秦夕不解地眨眨眼。
阮流今笑了,“咫素在一个月前回家奔丧了。”说这话时阮流今心中已经没有一丝犹疑,因为已经如此解释过很多遍了。一开始,小阮老板也觉得自己有些缺德,人家跑了就诅咒人家的家人,后来想了想,咫素给他惹得麻烦,她家人承担一下罪过也没什么,说话又不一定会成真,更何况咫素有没有家人还不一定呢。
秦夕道:“啊,那真是让人悲伤。”
阮流今继续笑着,秦夕有些呆愣,那样的容颜呢……
“轰——”樱远舍的木门被踹开,秦夕和阮流今瞬间转头。整齐划一度令人咋舌。以至于凌辄还保持着右脚抬起的姿势,有些尴尬地嘴角抽了抽,在两人的目光中缓缓放下了脚。樱树在风中摇啊摇,阮流今的脸色极其难看。
阮流今正准备破口大骂,结果话还没出口,就先被凌辄给截住:“我明天会离开洛阳。”
阮流今愣住。
凌辄立刻正常化,又摆上一副欠揍的语气:“要不然你以为我会放弃绣宫一品的姑娘们?我要不是……”
看见那副样子阮流今就火大,于是万分愤怒地吼回去:“行啦!你要走就赶紧滚,不要在爷爷面前晃悠!”
“你说滚就滚?我怎么能那么容易让你如愿?”
……这两人又吵起来了。
秦夕抬手抚额,看来自己被忽略了啊。
——————————————
起风了,树影摇曳,还有沙沙的声音。很难想象沙漠中会有这样的绿色,简直可以用“放肆”来形容。高大的胡杨连成绿色的围墙,还有不知名的树木开出了粉白色的花。柳熙年对着这片绿色惊叹欣喜了良久。
护军头目纪信介绍道:“这里是落珠泉。”
柳熙年的笑容纯净而美好,“我从没想过沙漠里也可以有这样的美景,实在是孤陋。”
树林中有些悉悉索索的声音,小咫靠在泉水旁边的树下,不甚在意,还以为是什么沙漠里的动物。直到队伍里的人突然都警戒起来,护卫们都将手按在了腰间的佩刀上,目光锐利地看向了自己身后才回头,然后一个翻身跳起来,抽刀挡在所有人前面。
是一群马贼。
为首的是一个少年,长身玉立的,很难将之与马贼挂上边。
第三章
少年骑在马上,缓缓从腰间的刀鞘中抽出长刀,指向对面的车队,薄唇轻轻吐出两个字:“劫财。”
这年头,连马贼都这么珍惜口水!当然了,车队里一群大男人——咫素此时是小咫,在表面看来也是男人——也没色可以劫。
柳熙年似乎一点都不紧张,靠在马车边,摆出具有代表性的世家子弟的似笑非笑的脸。
纪信走到小咫的前面,道:“你可知你抢的是什么人?”
“我想作为一个马贼,我并不需要知道即将被我抢并且很有可能被我杀死的人的身份。”少年道。
这时,质子慕钦站在纪信的身后,看向少年身后的一群凶神恶煞的标准马贼长相的人们,声音四平八稳。“你们一定并不希望终身当一个马贼。现在有一个更好的选择,你们何乐而不为呢?”
所有人包括小咫在内都看向匈奴质子慕钦,他突然开口,大概是想到什么计策了吧。
“哦?”少年挑眉,“什么更好的选择?”他并不着急,既然已经在眼前了,那些人逃不掉的。他们一共只有五十人左右,而自己,带了一百个马贼。二对一,怎么说有很大的胜算。
“和我一起,回到龙庭,你们将会成为护送质子回归的功臣。”慕钦说,“这难道不比当马贼要强得多吗?”
小咫听了,想了想,也是啊,当马贼,总归是个有今天没明天的职业。护送质子归国的功臣,就算不像在洛阳锦衣玉食,在匈奴总也有很多人伺候,比当马贼要强太多啦。
; 阮流今走到樱远舍。樱远舍的前面是一方池塘,池中种满了莲花,对面便是莲狩舍。之所以叫樱远舍,是因为木制屋舍边有一棵特别从东瀛运过来的樱树。暮春的晚上来这里听琴赏花格外有一种悠远的意境。正是为了要营造那种宁静的不为外物所打扰的境界,樱远舍的格局比兰筝阁里所有的屋舍都要简单,只有一间屋子,四面都开了巨大的轩窗,因为可以看见樱花的伤逝与凋零,以及窗外迷人的月色。你知道,文人们所想要的就是这样有一点点伤感的意境。
阮流今踏进木制的小舍,明眸皓齿的女子坐在矮桌边,抬头看见阮流今进来,才站起来福了福身,道:“公子有礼。”
阮流今愣了愣,想起了这个人。春天的时候曾被这名女子给羞辱了。……嗯……阮流今心里是这么觉得的。
阮流今冷笑道:“这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秦夕道:“我今天来,正是要为那日鲁莽的行为赔礼道歉。”
“哦?”阮流今挑眉,“那么,礼在哪里?”
秦夕自知是自己犯错在先,即使阮流今这时的态度不好,也并不生气,微微一笑,那笑容如他们初见时的桃花一样的灿烂。“我相信公子并不是如此小气之人,定然不会跟我一介女流计较。”
阮流今在心里翻个白眼,但人家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也确实不好再计较。
见阮流今不说话,秦夕又道:“早就听说过兰筝阁老板的大名,却一直无缘得见,我多方了解,才知便是公子。”
这话一听就知道是在恭维自己,阮流今道:“还是坐下说话吧。”
秦夕颔首表示同意,便与阮流今一同坐在了矮桌边。
秦夕道:“兰筝阁的价钱比一般的乐坊要高很多。”
阮流今得意地笑:“那是!”
“……”秦夕尴尬地品了品茶。
又是一阵断裂的沉默。
半晌,秦夕终于又开口了。“听说兰筝阁的琴师咫素很好。不知可否请她出来助兴呢?”我快受不了了,秦夕想,这真是没话找话。
阮流今抬眼看她,直到把秦夕看得快发毛了,才说:“姑娘果然是很少出门呢。”
秦夕不解地眨眨眼。
阮流今笑了,“咫素在一个月前回家奔丧了。”说这话时阮流今心中已经没有一丝犹疑,因为已经如此解释过很多遍了。一开始,小阮老板也觉得自己有些缺德,人家跑了就诅咒人家的家人,后来想了想,咫素给他惹得麻烦,她家人承担一下罪过也没什么,说话又不一定会成真,更何况咫素有没有家人还不一定呢。
秦夕道:“啊,那真是让人悲伤。”
阮流今继续笑着,秦夕有些呆愣,那样的容颜呢……
“轰——”樱远舍的木门被踹开,秦夕和阮流今瞬间转头。整齐划一度令人咋舌。以至于凌辄还保持着右脚抬起的姿势,有些尴尬地嘴角抽了抽,在两人的目光中缓缓放下了脚。樱树在风中摇啊摇,阮流今的脸色极其难看。
阮流今正准备破口大骂,结果话还没出口,就先被凌辄给截住:“我明天会离开洛阳。”
阮流今愣住。
凌辄立刻正常化,又摆上一副欠揍的语气:“要不然你以为我会放弃绣宫一品的姑娘们?我要不是……”
看见那副样子阮流今就火大,于是万分愤怒地吼回去:“行啦!你要走就赶紧滚,不要在爷爷面前晃悠!”
“你说滚就滚?我怎么能那么容易让你如愿?”
……这两人又吵起来了。
秦夕抬手抚额,看来自己被忽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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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风了,树影摇曳,还有沙沙的声音。很难想象沙漠中会有这样的绿色,简直可以用“放肆”来形容。高大的胡杨连成绿色的围墙,还有不知名的树木开出了粉白色的花。柳熙年对着这片绿色惊叹欣喜了良久。
护军头目纪信介绍道:“这里是落珠泉。”
柳熙年的笑容纯净而美好,“我从没想过沙漠里也可以有这样的美景,实在是孤陋。”
树林中有些悉悉索索的声音,小咫靠在泉水旁边的树下,不甚在意,还以为是什么沙漠里的动物。直到队伍里的人突然都警戒起来,护卫们都将手按在了腰间的佩刀上,目光锐利地看向了自己身后才回头,然后一个翻身跳起来,抽刀挡在所有人前面。
是一群马贼。
为首的是一个少年,长身玉立的,很难将之与马贼挂上边。
第三章
少年骑在马上,缓缓从腰间的刀鞘中抽出长刀,指向对面的车队,薄唇轻轻吐出两个字:“劫财。”
这年头,连马贼都这么珍惜口水!当然了,车队里一群大男人——咫素此时是小咫,在表面看来也是男人——也没色可以劫。
柳熙年似乎一点都不紧张,靠在马车边,摆出具有代表性的世家子弟的似笑非笑的脸。
纪信走到小咫的前面,道:“你可知你抢的是什么人?”
“我想作为一个马贼,我并不需要知道即将被我抢并且很有可能被我杀死的人的身份。”少年道。
这时,质子慕钦站在纪信的身后,看向少年身后的一群凶神恶煞的标准马贼长相的人们,声音四平八稳。“你们一定并不希望终身当一个马贼。现在有一个更好的选择,你们何乐而不为呢?”
所有人包括小咫在内都看向匈奴质子慕钦,他突然开口,大概是想到什么计策了吧。
“哦?”少年挑眉,“什么更好的选择?”他并不着急,既然已经在眼前了,那些人逃不掉的。他们一共只有五十人左右,而自己,带了一百个马贼。二对一,怎么说有很大的胜算。
“和我一起,回到龙庭,你们将会成为护送质子回归的功臣。”慕钦说,“这难道不比当马贼要强得多吗?”
小咫听了,想了想,也是啊,当马贼,总归是个有今天没明天的职业。护送质子归国的功臣,就算不像在洛阳锦衣玉食,在匈奴总也有很多人伺候,比当马贼要强太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