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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红气的哇哇直叫:“哇咔咔,死罗晖,竟然耍赖,不可理喻。”虽然是生气的话语,但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一个拥有江山的男人,当他肯为女人放弃江山之时,那才是极致的爱情。
罗晖以前喜欢周幽王,不是因为他如何的英雄了得,而是为了博美人一笑,甘愿烽火戏诸侯,葬送江山,一个谎言,玩转天下。
大清朝陈三桂为了一个女人,让人千夫所指,大开城门,放八旗铁兵入城,他同样放弃了一切,放弃了权势,却甘愿为一个女人葬送一生。
而男人需要把很多东西带进坟墓。“因为一个成功的男人需要埋葬许多东西,比如爱情,比如荣耀。还有,比如生命。
成功的男人,不可能注定会得到一切,因为在得到一样东西的时候,往往会面临着一些抉择,也会放弃某一些东西。
平凡的人生,才是幸福,笑人生百态,观世间浮云。
“晖,等等我嘛,为什么跑那么快呢!”丽红使劲着催促胯下之马加快速度,但却始终舍不得鞭打一次。
罗晖微微一笑,果真的停下脚步,等待着丽红的到来。
丽红一喜,更加的加快了速度策马到了罗晖的身边停了下来,额头上都有了一层密汗。
罗晖一阵怜惜,伸出手来,用袖子给丽红擦了擦汗:“累不,累的话休息一会。”
女人的身体远远比嘴巴老实,就算额头上出现了汗水,但丽红还是说道不累。
“休息一会吧,前面会有事情发生。”看着丽红红霞满布,罗晖下了马,找了一个树荫之下,将外面的长衫解开,扑在了地上,招呼着丽红过来休息一下。
看着罗晖如此的体贴,虽然头上的太阳完全可以视若无睹,但丽红仍然喜滋滋的过去坐下了:“晖,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嘛?”丽红轻靠在罗晖的肩膀之上,如蚊子般大小的声音,弱弱的问道,似乎对未来充满了不确定的因素。
有人说过,嫁给一个黑道上的男子是最大的悲哀。
因为黑道之上,每个人都会随时的死去,所以就算幸福,也会提心吊胆的,为什么女人会喜欢找成熟,但却安稳的男人呢?只因为那样的男人可以给予他安定的生活,就算是平淡,也不会担心有太多的坎坷。
女人要的不是如何睥睨天下,要的不是如何英雄了得,只要男人能给一个幸福,安定,让她对未来看得清,而不是雾里看花,越看越花的那种感觉,那么一个女人就可以将她的一切交给你。
当一个女孩子最美好的青春交予了你时,那么你在也没有任何的资格要求她做任何的事情,因为她最美好的年华,全部都给予了你。
每一个女孩都是一个天使,她们甘愿为你放弃整个天堂,坠于凡间,恋倦缠绵。
“杜拉斯地情人对她说:你不是爱我,你是爱上了爱情。但我却不是恋上了爱情,我是恋上了你。”此刻的罗晖多了一份玩世不恭,对情意的爱恋,没有了以往冷漠的面具,没有了冰冷冷的感觉。
似乎有些疲惫,但整个人慵懒忧郁的气质,却让人更加的怜惜。
丽红此刻便是这种感觉,眼前的男人,她甘愿付出一切,因为她也是爱上了这个男人。
没有与子相悦,死生契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轰轰烈烈的誓言,只有这平淡的一瞬间,便确定了自己爱上了这个男人。
有的人爱上一个人需要一辈子的时间,那叫相濡以沫。有的人爱上一个人需要一秒钟的时间,那叫一见钟情。但现在丽红爱上罗晖只用了一句话的时间,这却是与君携手,确定了自己的一生。
一个智者说过:人生的意义在于得到,得到的价值取决于个人。
在罗晖的世界里,与她相比,天下太轻。平生两行泪,两行为美人。
喝酒的男人,甘愿为你喝茶,袖手天下,那么他是爱你。
“晖,我爱你!”丽红闭着眼睛,心跳加速的说完了这句话,当情不自禁的说出来之后,却不知何以的闭着眼睛愣在了那里。
罗晖身体一颤,转过头看着闭着眼睛的佳人,酒入香腮红一抹,妩媚得倾国倾城颠倒众生,旁有两颊生梨窝,清新得如沐清风沁人心脾。这是一种风情。
看着看着有些痴了,良久,对着那仰起的佳人,缓缓的吻了下去。
第一百一十三章荒原风波
初恋永远是单纯是幼稚的,哪怕一个女人三十岁的初恋,她也不会再有了昔日的成熟与精明。
此时此刻,蓝天白云小鸟自由的翱翔,天空中盘旋着注视着这对人儿,青山绿野中的确是一副诗情画意的缠绵山水之话,丽红也深深的沉沦于这一吻当中,芊芊玉手抱着罗晖的脖子,深深的迷恋着这种新奇甜蜜的感觉。
良久,两人不舍的分开,罗晖看着眼前,犹如就如香腮一抹红,醉人心弦的女人,笑了笑说道:“该起来了,有麻烦来了。”
听琴知雅意,丽红那红透的小脸,羞涩的看着罗晖,轻轻的点了点头,稍微挣扎性的从罗晖的怀中站起,却不敢正面相视罗晖。
罗晖也不在意,只是将地下长衫拿起,不经意的披在自己身上之后,走到了此刻还依低着头,摆弄着衣角不知所措的丽红身边:“远方有二十多披乌鳢马,在追着一匹乌鳢马,不出两分钟就会到我们这里了。”
丽红闷着头点了点头,估计连罗晖说的什么,她都没有听清楚吧,嘴中如蚊子般弱小的声音,轻轻的嗯了一声。
武界之中,弱肉强食,罗晖早已经习惯了这种事情,强大的神识散发出去,也早已经知道他们到底是一群怎么样的人,不过就是一伙碰到了强盗的商人,却被逃出了一对父女,而看重了女孩子美色的强盗们,所以追谁至此,也不是没有实力拿下父女两人。
但猫戏老鼠,焉知其乐。
果不其然,不出三分钟的时间,一男一女骑着一匹乌鳢马,狼狈的逃窜着,但是尾随的二十多个强盗,却只是一进一退的戏谑着,而且时不时的出言调戏。
“哈哈,小妞,放弃逃跑吧,跟着我们兄弟,肯定会天天喂饱你的。”一个拿着大刀,时不时的上来吓一吓父女两人的壮汉,扯着大嗓门吼道。
“对啊,我们兄弟几百人,你想要怎么样伺候就怎么样伺候,肯定不会让你寂寞孤独的。”
“已经是瓮中之鳖了,难道还想着逃走吗,真是不知所谓啊。”
老人和少女一话不说,依然死命的催促着胯下之马狂奔,虽然此刻已经是瓮中之鳖,插翅难逃,但谁又敢说下一秒就没有期望呢。
“爹爹,你跑吧,我留下,他们绝对不会为难你的。”少女清秀的脸上,挂着两行清晰可见的泪痕,我见尤怜。
“傻孩子,他们是强盗,都怪我,不该带你出来见见世面,让你走出深山,这次就算是死,我也不会让他们玷污着你的。”老人家虽然悲愤,但却没有丝毫的实力甩开后面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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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红气的哇哇直叫:“哇咔咔,死罗晖,竟然耍赖,不可理喻。”虽然是生气的话语,但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一个拥有江山的男人,当他肯为女人放弃江山之时,那才是极致的爱情。
罗晖以前喜欢周幽王,不是因为他如何的英雄了得,而是为了博美人一笑,甘愿烽火戏诸侯,葬送江山,一个谎言,玩转天下。
大清朝陈三桂为了一个女人,让人千夫所指,大开城门,放八旗铁兵入城,他同样放弃了一切,放弃了权势,却甘愿为一个女人葬送一生。
而男人需要把很多东西带进坟墓。“因为一个成功的男人需要埋葬许多东西,比如爱情,比如荣耀。还有,比如生命。
成功的男人,不可能注定会得到一切,因为在得到一样东西的时候,往往会面临着一些抉择,也会放弃某一些东西。
平凡的人生,才是幸福,笑人生百态,观世间浮云。
“晖,等等我嘛,为什么跑那么快呢!”丽红使劲着催促胯下之马加快速度,但却始终舍不得鞭打一次。
罗晖微微一笑,果真的停下脚步,等待着丽红的到来。
丽红一喜,更加的加快了速度策马到了罗晖的身边停了下来,额头上都有了一层密汗。
罗晖一阵怜惜,伸出手来,用袖子给丽红擦了擦汗:“累不,累的话休息一会。”
女人的身体远远比嘴巴老实,就算额头上出现了汗水,但丽红还是说道不累。
“休息一会吧,前面会有事情发生。”看着丽红红霞满布,罗晖下了马,找了一个树荫之下,将外面的长衫解开,扑在了地上,招呼着丽红过来休息一下。
看着罗晖如此的体贴,虽然头上的太阳完全可以视若无睹,但丽红仍然喜滋滋的过去坐下了:“晖,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嘛?”丽红轻靠在罗晖的肩膀之上,如蚊子般大小的声音,弱弱的问道,似乎对未来充满了不确定的因素。
有人说过,嫁给一个黑道上的男子是最大的悲哀。
因为黑道之上,每个人都会随时的死去,所以就算幸福,也会提心吊胆的,为什么女人会喜欢找成熟,但却安稳的男人呢?只因为那样的男人可以给予他安定的生活,就算是平淡,也不会担心有太多的坎坷。
女人要的不是如何睥睨天下,要的不是如何英雄了得,只要男人能给一个幸福,安定,让她对未来看得清,而不是雾里看花,越看越花的那种感觉,那么一个女人就可以将她的一切交给你。
当一个女孩子最美好的青春交予了你时,那么你在也没有任何的资格要求她做任何的事情,因为她最美好的年华,全部都给予了你。
每一个女孩都是一个天使,她们甘愿为你放弃整个天堂,坠于凡间,恋倦缠绵。
“杜拉斯地情人对她说:你不是爱我,你是爱上了爱情。但我却不是恋上了爱情,我是恋上了你。”此刻的罗晖多了一份玩世不恭,对情意的爱恋,没有了以往冷漠的面具,没有了冰冷冷的感觉。
似乎有些疲惫,但整个人慵懒忧郁的气质,却让人更加的怜惜。
丽红此刻便是这种感觉,眼前的男人,她甘愿付出一切,因为她也是爱上了这个男人。
没有与子相悦,死生契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轰轰烈烈的誓言,只有这平淡的一瞬间,便确定了自己爱上了这个男人。
有的人爱上一个人需要一辈子的时间,那叫相濡以沫。有的人爱上一个人需要一秒钟的时间,那叫一见钟情。但现在丽红爱上罗晖只用了一句话的时间,这却是与君携手,确定了自己的一生。
一个智者说过:人生的意义在于得到,得到的价值取决于个人。
在罗晖的世界里,与她相比,天下太轻。平生两行泪,两行为美人。
喝酒的男人,甘愿为你喝茶,袖手天下,那么他是爱你。
“晖,我爱你!”丽红闭着眼睛,心跳加速的说完了这句话,当情不自禁的说出来之后,却不知何以的闭着眼睛愣在了那里。
罗晖身体一颤,转过头看着闭着眼睛的佳人,酒入香腮红一抹,妩媚得倾国倾城颠倒众生,旁有两颊生梨窝,清新得如沐清风沁人心脾。这是一种风情。
看着看着有些痴了,良久,对着那仰起的佳人,缓缓的吻了下去。
第一百一十三章荒原风波
初恋永远是单纯是幼稚的,哪怕一个女人三十岁的初恋,她也不会再有了昔日的成熟与精明。
此时此刻,蓝天白云小鸟自由的翱翔,天空中盘旋着注视着这对人儿,青山绿野中的确是一副诗情画意的缠绵山水之话,丽红也深深的沉沦于这一吻当中,芊芊玉手抱着罗晖的脖子,深深的迷恋着这种新奇甜蜜的感觉。
良久,两人不舍的分开,罗晖看着眼前,犹如就如香腮一抹红,醉人心弦的女人,笑了笑说道:“该起来了,有麻烦来了。”
听琴知雅意,丽红那红透的小脸,羞涩的看着罗晖,轻轻的点了点头,稍微挣扎性的从罗晖的怀中站起,却不敢正面相视罗晖。
罗晖也不在意,只是将地下长衫拿起,不经意的披在自己身上之后,走到了此刻还依低着头,摆弄着衣角不知所措的丽红身边:“远方有二十多披乌鳢马,在追着一匹乌鳢马,不出两分钟就会到我们这里了。”
丽红闷着头点了点头,估计连罗晖说的什么,她都没有听清楚吧,嘴中如蚊子般弱小的声音,轻轻的嗯了一声。
武界之中,弱肉强食,罗晖早已经习惯了这种事情,强大的神识散发出去,也早已经知道他们到底是一群怎么样的人,不过就是一伙碰到了强盗的商人,却被逃出了一对父女,而看重了女孩子美色的强盗们,所以追谁至此,也不是没有实力拿下父女两人。
但猫戏老鼠,焉知其乐。
果不其然,不出三分钟的时间,一男一女骑着一匹乌鳢马,狼狈的逃窜着,但是尾随的二十多个强盗,却只是一进一退的戏谑着,而且时不时的出言调戏。
“哈哈,小妞,放弃逃跑吧,跟着我们兄弟,肯定会天天喂饱你的。”一个拿着大刀,时不时的上来吓一吓父女两人的壮汉,扯着大嗓门吼道。
“对啊,我们兄弟几百人,你想要怎么样伺候就怎么样伺候,肯定不会让你寂寞孤独的。”
“已经是瓮中之鳖了,难道还想着逃走吗,真是不知所谓啊。”
老人和少女一话不说,依然死命的催促着胯下之马狂奔,虽然此刻已经是瓮中之鳖,插翅难逃,但谁又敢说下一秒就没有期望呢。
“爹爹,你跑吧,我留下,他们绝对不会为难你的。”少女清秀的脸上,挂着两行清晰可见的泪痕,我见尤怜。
“傻孩子,他们是强盗,都怪我,不该带你出来见见世面,让你走出深山,这次就算是死,我也不会让他们玷污着你的。”老人家虽然悲愤,但却没有丝毫的实力甩开后面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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