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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师和傅煜书敲门走进了化妆间,见蒋品一头发还没梳完,傅煜书有点心急道:“怎么还没准备好?时间差不多了。”
蒋母看了女婿一眼,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不还有一点时间,眨眼的事,淡定。”
傅煜书还真没办法淡定,说实话他也不是第一次结婚了,可这次的声势浩大远胜于上次。
按理说二婚不该这么大张旗鼓的办,但耐不住人家蒋品一怀了孩子,他们感情又好,所以这婚礼是办的比上次都隆重,来参加的宾客们也大多都参加过上一次婚礼,皆对这次的新娘非常好奇。
他们很奇怪,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才能让傅家这种书香门第也能这么张扬地办二婚,都非常期待新娘子出场的那一刻。
也因着这些,傅煜书有点紧张,之前他去国外领奖时也没觉得有多紧张,果然是你对什么上了心,什么才可以左右你的心情。
其实蒋品一心里也着急,她想赶紧办完了算了,这么拖着就跟上吊似的上面挂着下不来,也死不了,别提多难受了。
倒不是觉得结婚典礼不好,只是她也知道傅煜书是第二次办婚礼,她不想忍受那些宾客围观她的眼神,因为那眼中必然有着她和任曦的对比,她实在不想因为这个波及到自己不错心情。
“妈,我们也抓紧时间吧,赶紧办完算了,这么不上不下的多难受。”蒋品一顺着傅煜书的话茬道。
蒋母叹了口气,道:“女大不中留,女大不中留啊。”
蒋品一有点尴尬,可还是笑着让化妆师帮她绾发上妆了。因为天生丽质,蒋品一的妆容让化妆师有很好的发挥,这样的新娘最好了,淡妆浓抹总相宜,不管怎么化都惊艳漂亮,不会出错。
傅煜书站在一边看着蒋品一上妆,她白裙黑发的模样一如他初见她时令他心神向往。
还记得当初在话剧团,透过窗子看着她跳舞的样子,他那时绝对想不到,她会成为他的妻子,他孩子的母亲。
想到这些,傅煜书找身边的摄影师要来了单反相机,不声不响地开始给蒋品一拍照。
等他拍了几张时,蒋品一才反应过来,侧首睨着他道:“别照了,难看。”
傅煜书摇摇头拒绝了她的意见,坚持道:“没机会记录下来的也就算了,现在有能力记录下来的,每一刻我都想记录下来。你忙你的,不用管我。”
第一次见她时那么漂亮的舞姿以后应该还会见到吧,不过生完孩子她就不适合再跳舞了,到时候可以给她开个书店花店什么的,总比天天待在家里带孩子要强,她应该会喜欢吧。
蒋品一绝对不会想到,傅煜书在照相的时候就把她生完孩子之后要做什么给计划好了,他脑袋的这个转速绝对不是她可以比拟的。
她这厢急着化妆梳头,很快也有了功效,化妆师宣布大功告成,她拎着裙摆站起来,转头望向自己的丈夫,他拿着相机怔怔地看着她,眼眶发热。
蒋品一曾经在网上看过一组图,是新婚庆典时新郎看见新娘穿着婚纱走到自己面前的样子,每个新郎都激动地热泪盈眶,傅煜书现在也有点那个意思。
那个时候,蒋品一也没觉得他们的反应有多真挚,因为没有身处在那个环境,她没办法联想到会有多大感触。
现在,她也走到了这个境地,看着对面有些失态的傅煜书,终于也明白了那些人为什么会那么激动。
人的一生也许会结很多次婚,可真正让你永生难忘,用心去感受的,只有那么一次。家庭可以和任何人组建,可婚姻却只有和那个对的人在一起时才是婚姻。
傅煜书按下相机快门留下了蒋品一在他心目中最美的那一刻,随后把相机还给是摄影师,上前紧紧抱住了她。
这阵子,他们好像总是容易激动,做出一些让人们强烈围观的事来,可他们一点都不觉得尴尬。
现在,看着他们紧紧相拥的化妆师、摄影师以及蒋品一的母亲,全都会心一笑,不约而同地鼓起了掌,为他们的婚姻送上祝福。
婚礼庆典开始的时间很快到来,当傅煜书牵着蒋品一一步步在婚礼进行曲中走过红地毯时,面对的是所有见过傅煜书第一次结婚时的人们。
在那一刻,她发现自己没什么不适,因为她已经没心思去想那些了。
她现在满心满脑想着的,都是她要嫁给身边这个男人为妻了。从今往后,无论贫穷富贵,无论生老病死,他们不离不弃,永结同心。
交杯酒,又称合卺酒,古语有言,合卺而醑,即便办的是西式婚礼,在中国却总也少不了喝交杯酒的环节。
当傅煜书端着酒杯看向她时,蒋品一的心依旧像往日那般激烈地跳动,就好像初恋。
她想,对着这个男人,她大概每时每刻都似在初恋。
傅煜书和蒋品一站得很近,但喝交杯酒得站得更近,他好像也有点害羞,朝前走了一步,端着酒杯轻咳了一声,道:“来。”
蒋品一红着脸点点头,端着酒杯伸出手臂绕过他的手臂,在宾客们的欢呼声中喝下了交杯酒。
座下的宾客们看着这一幕,当然也免不得与上一次傅煜书的婚礼做比较。
这一比较,不禁产生了一种,傅煜书上一次是真心想要结婚吗的疑问。那时候,傅煜书全程都是公事公办的样子,完全不像现在这样真情流露和照顾新娘子。
其实,要照大家看到的这样说,傅煜书的反应也可以理解,因为新娘子实在要比之前的任曦看着好太多。
任曦身上有一股高傲的娇气,就算是结婚时面对着满座的宾客,骨子里也脱不掉那种傲气,给人一种很难高攀的感觉。
名门贵女,下嫁平常百姓,这就是任曦和傅煜书那次婚礼给大家的感觉。
而这次婚礼,在大家看来,才是那种两情相悦,举案齐眉的真正婚姻。
站在台上的蒋品一和傅煜书心里自然不会知道那么多人心里是怎么想的,傅家二老在下面却可以听见。关系好的,甚至会直接和他们说。
“这个不错啊。”傅妈妈的好朋友小声说,“看着煜书也是喜欢她,她也挺喜欢煜书的,对你怎么样?”
傅妈妈道:“当然对我很好了。”
是啊,蒋品一怎么敢不对傅妈妈好呢?那既不符合她的性格,也不符合她的胆量。
婚礼一直持续了好久,全部结束的时候蒋品一已经累成肉泥了。还好庄园里的人多,忙的帮也到位,他们才在所有事情完毕后可以得以喘息。
新婚之夜,因为孩子的关系,他们不能圆房,却可以在这样一个山清水秀的度过一夜,也算是颇有情调了。
晚上,洗漱过好躺在床上,蒋品一望着没有拉窗帘的窗户道:“这里风景不错。”
傅煜书微微一笑,不置可否,他躺在她身边,稍闭着眸子估计快睡着了,蒋品一看他这样,低声问:“这庄园是你朋友的吗?”
“嗯。”他没睁眼,就哼了一声。
蒋品一接着问:“有钱人的生活真是奢侈啊,这地下还有酒庄呢。”
“嗯。”傅煜书给了一样的回答。
蒋品一捏了捏他的鼻子,这行为让他不得不睁开眼,无奈地看着她问:“怎么了?”
蒋品一迟疑半晌,才道:“这么累啊,那先休息吧,不过休息之前回到我一个问题。”
摄影师和傅煜书敲门走进了化妆间,见蒋品一头发还没梳完,傅煜书有点心急道:“怎么还没准备好?时间差不多了。”
蒋母看了女婿一眼,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不还有一点时间,眨眼的事,淡定。”
傅煜书还真没办法淡定,说实话他也不是第一次结婚了,可这次的声势浩大远胜于上次。
按理说二婚不该这么大张旗鼓的办,但耐不住人家蒋品一怀了孩子,他们感情又好,所以这婚礼是办的比上次都隆重,来参加的宾客们也大多都参加过上一次婚礼,皆对这次的新娘非常好奇。
他们很奇怪,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才能让傅家这种书香门第也能这么张扬地办二婚,都非常期待新娘子出场的那一刻。
也因着这些,傅煜书有点紧张,之前他去国外领奖时也没觉得有多紧张,果然是你对什么上了心,什么才可以左右你的心情。
其实蒋品一心里也着急,她想赶紧办完了算了,这么拖着就跟上吊似的上面挂着下不来,也死不了,别提多难受了。
倒不是觉得结婚典礼不好,只是她也知道傅煜书是第二次办婚礼,她不想忍受那些宾客围观她的眼神,因为那眼中必然有着她和任曦的对比,她实在不想因为这个波及到自己不错心情。
“妈,我们也抓紧时间吧,赶紧办完算了,这么不上不下的多难受。”蒋品一顺着傅煜书的话茬道。
蒋母叹了口气,道:“女大不中留,女大不中留啊。”
蒋品一有点尴尬,可还是笑着让化妆师帮她绾发上妆了。因为天生丽质,蒋品一的妆容让化妆师有很好的发挥,这样的新娘最好了,淡妆浓抹总相宜,不管怎么化都惊艳漂亮,不会出错。
傅煜书站在一边看着蒋品一上妆,她白裙黑发的模样一如他初见她时令他心神向往。
还记得当初在话剧团,透过窗子看着她跳舞的样子,他那时绝对想不到,她会成为他的妻子,他孩子的母亲。
想到这些,傅煜书找身边的摄影师要来了单反相机,不声不响地开始给蒋品一拍照。
等他拍了几张时,蒋品一才反应过来,侧首睨着他道:“别照了,难看。”
傅煜书摇摇头拒绝了她的意见,坚持道:“没机会记录下来的也就算了,现在有能力记录下来的,每一刻我都想记录下来。你忙你的,不用管我。”
第一次见她时那么漂亮的舞姿以后应该还会见到吧,不过生完孩子她就不适合再跳舞了,到时候可以给她开个书店花店什么的,总比天天待在家里带孩子要强,她应该会喜欢吧。
蒋品一绝对不会想到,傅煜书在照相的时候就把她生完孩子之后要做什么给计划好了,他脑袋的这个转速绝对不是她可以比拟的。
她这厢急着化妆梳头,很快也有了功效,化妆师宣布大功告成,她拎着裙摆站起来,转头望向自己的丈夫,他拿着相机怔怔地看着她,眼眶发热。
蒋品一曾经在网上看过一组图,是新婚庆典时新郎看见新娘穿着婚纱走到自己面前的样子,每个新郎都激动地热泪盈眶,傅煜书现在也有点那个意思。
那个时候,蒋品一也没觉得他们的反应有多真挚,因为没有身处在那个环境,她没办法联想到会有多大感触。
现在,她也走到了这个境地,看着对面有些失态的傅煜书,终于也明白了那些人为什么会那么激动。
人的一生也许会结很多次婚,可真正让你永生难忘,用心去感受的,只有那么一次。家庭可以和任何人组建,可婚姻却只有和那个对的人在一起时才是婚姻。
傅煜书按下相机快门留下了蒋品一在他心目中最美的那一刻,随后把相机还给是摄影师,上前紧紧抱住了她。
这阵子,他们好像总是容易激动,做出一些让人们强烈围观的事来,可他们一点都不觉得尴尬。
现在,看着他们紧紧相拥的化妆师、摄影师以及蒋品一的母亲,全都会心一笑,不约而同地鼓起了掌,为他们的婚姻送上祝福。
婚礼庆典开始的时间很快到来,当傅煜书牵着蒋品一一步步在婚礼进行曲中走过红地毯时,面对的是所有见过傅煜书第一次结婚时的人们。
在那一刻,她发现自己没什么不适,因为她已经没心思去想那些了。
她现在满心满脑想着的,都是她要嫁给身边这个男人为妻了。从今往后,无论贫穷富贵,无论生老病死,他们不离不弃,永结同心。
交杯酒,又称合卺酒,古语有言,合卺而醑,即便办的是西式婚礼,在中国却总也少不了喝交杯酒的环节。
当傅煜书端着酒杯看向她时,蒋品一的心依旧像往日那般激烈地跳动,就好像初恋。
她想,对着这个男人,她大概每时每刻都似在初恋。
傅煜书和蒋品一站得很近,但喝交杯酒得站得更近,他好像也有点害羞,朝前走了一步,端着酒杯轻咳了一声,道:“来。”
蒋品一红着脸点点头,端着酒杯伸出手臂绕过他的手臂,在宾客们的欢呼声中喝下了交杯酒。
座下的宾客们看着这一幕,当然也免不得与上一次傅煜书的婚礼做比较。
这一比较,不禁产生了一种,傅煜书上一次是真心想要结婚吗的疑问。那时候,傅煜书全程都是公事公办的样子,完全不像现在这样真情流露和照顾新娘子。
其实,要照大家看到的这样说,傅煜书的反应也可以理解,因为新娘子实在要比之前的任曦看着好太多。
任曦身上有一股高傲的娇气,就算是结婚时面对着满座的宾客,骨子里也脱不掉那种傲气,给人一种很难高攀的感觉。
名门贵女,下嫁平常百姓,这就是任曦和傅煜书那次婚礼给大家的感觉。
而这次婚礼,在大家看来,才是那种两情相悦,举案齐眉的真正婚姻。
站在台上的蒋品一和傅煜书心里自然不会知道那么多人心里是怎么想的,傅家二老在下面却可以听见。关系好的,甚至会直接和他们说。
“这个不错啊。”傅妈妈的好朋友小声说,“看着煜书也是喜欢她,她也挺喜欢煜书的,对你怎么样?”
傅妈妈道:“当然对我很好了。”
是啊,蒋品一怎么敢不对傅妈妈好呢?那既不符合她的性格,也不符合她的胆量。
婚礼一直持续了好久,全部结束的时候蒋品一已经累成肉泥了。还好庄园里的人多,忙的帮也到位,他们才在所有事情完毕后可以得以喘息。
新婚之夜,因为孩子的关系,他们不能圆房,却可以在这样一个山清水秀的度过一夜,也算是颇有情调了。
晚上,洗漱过好躺在床上,蒋品一望着没有拉窗帘的窗户道:“这里风景不错。”
傅煜书微微一笑,不置可否,他躺在她身边,稍闭着眸子估计快睡着了,蒋品一看他这样,低声问:“这庄园是你朋友的吗?”
“嗯。”他没睁眼,就哼了一声。
蒋品一接着问:“有钱人的生活真是奢侈啊,这地下还有酒庄呢。”
“嗯。”傅煜书给了一样的回答。
蒋品一捏了捏他的鼻子,这行为让他不得不睁开眼,无奈地看着她问:“怎么了?”
蒋品一迟疑半晌,才道:“这么累啊,那先休息吧,不过休息之前回到我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