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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店门口遇见她时,乐宝儿惊呼她穿得也太素了,这么简单一穿就来了。
反观她自己穿了白色抹胸长裙,戴了珠宝项链,还化了妆,很正式,和她一比,何姿素得不染尘埃。
“你家那位把你藏得也太好了,不施粉黛。”乐宝儿不得不感叹,君喻很精明。
不愧是个商人,商业场上的天才。
进了婚礼现场,现场来的人不少,大多是新人两边的亲朋好友,方子城也来了,当伴郎。
说起他当伴郎的事,乐宝儿一抹就是一把辛酸泪,她苦求了他好久好久,要脸不要脸的招数都用了,就差抱着他大腿哭爹喊娘了,这才好不容易把他请来。
当看见他穿一身正式西装,自己一身白色纱裙时,乐宝儿娇羞地捂嘴偷偷笑了,乐得很。
何姿不用想就知道,她那一脸偷偷乐的娇羞样,一定是想到了什么。
一对新人出来时,何姿看见了乐宝儿的姐姐,那人长得很漂亮,嘴角是笑着的,男的长得还算斯文。
大家的笑声很浓,祝福声一声高过一声,接连不断,祝贺声此起彼伏。
试想:如若今日和她结婚的是那个穷小子,还会有那么多祝福吗?来的人还会那么多吗?
新娘和大家敬完酒,转身的那一秒,何姿看见她嘴角的笑淡极了,最后彻底没有了,就像燃尽的烛光在拼命地燃着最后一点光,最后彻底熄灭化为黑暗。
她没有笑了,酒倒是喝得多了,眼睛不时看向门口处。
是在看着谁?亦或又是在不舍着谁?
方才她父亲将她的手交到新郎手中时,她隔着薄薄的白色头纱,湿了眼睛,哭了,哭得无声,但泪流得厉害,这次把手一交,就是把一辈子交到了另外一个男人手里,和他捆绑住了,走不了了,完全属于他了。
大家当她是舍不得父亲,所以才哭的。
新娘丢捧花时,是乐宝儿兴致最高的时候,一直挤在人群中,拼了全身力气在和别人争抢,捧花从台上丢下来时,一道白色的抛物线滑落在空中,乐宝儿挤掉了别人,顺利地抢到了捧花。
她笑得很开心,宝贝似的捧着花,走到方子城身旁。
乐宝儿一脸幸福地看着方子城,而方子城的目光却落在了别处,和她交汇不到。
抱着捧花回去时,乐宝儿突发奇想问何姿,“你和君喻有没有想过什么时候结婚啊?”
何姿听见这个问题,呼吸不由得停滞了一下,呛了口气,结婚?太早了吧!她才多大?“没有。”
“要是你们结婚,那婚礼肯定会很盛大的,男的西装,女的婚纱一定会迷死人,倒时候一定要记得邀请我!”她幻想着那一刻,肯定会美得不像人,怀里的捧花始终不离手。
“你呢?”见她这副兴奋样,捧花比金子都金贵。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盯着花,低头就是不肯说话。
何姿了然,她对方子城的情还真是深,这么久还在争取,毅力可嘉。
君喻开车来接何姿时,乐宝儿正陪着她一起在台阶上等着,见车来了,开心地挥手打了打招呼。
“君少爷,等你和小姿结婚时,一定要请我当伴娘!”她的话口无遮拦,当着君喻的面就肆无忌惮地说出了口。
那时,何姿正在上车,扶着座椅的手不由地滑了一下,惊了。
这丫头,胆子真大,什么话都敢往外面说,跟她说也就罢了,居然还当着君喻的面说。
君喻听了,倒也没有太大反应,双手放在方向盘上,衬衫领口处松了几颗扣子,“好。”
这一回答让何姿的脸轻易红了,心跳得厉害,比他说动人的话时跳得还要厉害,气不敢喘一口。
乐宝儿听到他的回答,开心得很,像中了彩票一般,“看您这么好说话的份上,我再赠您一句话,觊觎小姿的人多了,你要趁早把生米煮熟饭才保险!”
“她愿意才好。”君喻的嗓音低沉,在空气中徐徐蒸发着,扰乱人心。
何姿一句话说不出来,真的很想现在下车拿针线把乐宝儿的嘴缝得严实,让她再胡说八道。
“您走好,走好。”乐宝儿和他挥了挥手,说再见。
何姿坐在车窗边上,看着窗外,就是不敢去看君喻。
君喻神色自若得很,“要喝水吗?”
她摇了摇头,“不要。”
“婚礼怎么样?”他淡淡地开口问道,目视前方开着车。
“还好,挺热闹。”是挺热闹的,婚礼上人多声多,只是新娘的那张脸至今还一直浮现在脑海里。
“喜欢这样的婚礼吗?”他似往常,面不改色。
何姿坐直了身子,摇了摇头,“不怎么喜欢,人太多。”满大厅里都是人,嘈杂得很。
君喻似是知道了什么,“那以后不办那样的婚礼。”话说出口似是无意,又似是有意。
她窝在车窗边,不说话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双手摸了摸发烫的脸。
第八十一章别当真最好自私一辈子
若是熟悉何姿的人都会知道,何姿是个喜欢怀旧的人,喜欢旧的东西,也喜欢旧的记忆,偶尔遇见想起,总会忍不住多翻看几眼。
在图书馆里徘徊,她借得最多的是堆放在不起眼处的陈年的书籍,看见边角泛黄的书页总会摩挲上一会儿,和外婆通电话时,会笑着听外婆讲小时候的絮絮叨叨,不时说上几句,眉间便开满了温暖的花。
午后的阳光洋洋洒洒笼罩在她周身,她仿佛一点未融入尘世,静静地生长在空气中,饱受时光的厚待,半点触摸不得,叫人不禁痴了迷。
乐宝儿每每见了... -->>
在酒店门口遇见她时,乐宝儿惊呼她穿得也太素了,这么简单一穿就来了。
反观她自己穿了白色抹胸长裙,戴了珠宝项链,还化了妆,很正式,和她一比,何姿素得不染尘埃。
“你家那位把你藏得也太好了,不施粉黛。”乐宝儿不得不感叹,君喻很精明。
不愧是个商人,商业场上的天才。
进了婚礼现场,现场来的人不少,大多是新人两边的亲朋好友,方子城也来了,当伴郎。
说起他当伴郎的事,乐宝儿一抹就是一把辛酸泪,她苦求了他好久好久,要脸不要脸的招数都用了,就差抱着他大腿哭爹喊娘了,这才好不容易把他请来。
当看见他穿一身正式西装,自己一身白色纱裙时,乐宝儿娇羞地捂嘴偷偷笑了,乐得很。
何姿不用想就知道,她那一脸偷偷乐的娇羞样,一定是想到了什么。
一对新人出来时,何姿看见了乐宝儿的姐姐,那人长得很漂亮,嘴角是笑着的,男的长得还算斯文。
大家的笑声很浓,祝福声一声高过一声,接连不断,祝贺声此起彼伏。
试想:如若今日和她结婚的是那个穷小子,还会有那么多祝福吗?来的人还会那么多吗?
新娘和大家敬完酒,转身的那一秒,何姿看见她嘴角的笑淡极了,最后彻底没有了,就像燃尽的烛光在拼命地燃着最后一点光,最后彻底熄灭化为黑暗。
她没有笑了,酒倒是喝得多了,眼睛不时看向门口处。
是在看着谁?亦或又是在不舍着谁?
方才她父亲将她的手交到新郎手中时,她隔着薄薄的白色头纱,湿了眼睛,哭了,哭得无声,但泪流得厉害,这次把手一交,就是把一辈子交到了另外一个男人手里,和他捆绑住了,走不了了,完全属于他了。
大家当她是舍不得父亲,所以才哭的。
新娘丢捧花时,是乐宝儿兴致最高的时候,一直挤在人群中,拼了全身力气在和别人争抢,捧花从台上丢下来时,一道白色的抛物线滑落在空中,乐宝儿挤掉了别人,顺利地抢到了捧花。
她笑得很开心,宝贝似的捧着花,走到方子城身旁。
乐宝儿一脸幸福地看着方子城,而方子城的目光却落在了别处,和她交汇不到。
抱着捧花回去时,乐宝儿突发奇想问何姿,“你和君喻有没有想过什么时候结婚啊?”
何姿听见这个问题,呼吸不由得停滞了一下,呛了口气,结婚?太早了吧!她才多大?“没有。”
“要是你们结婚,那婚礼肯定会很盛大的,男的西装,女的婚纱一定会迷死人,倒时候一定要记得邀请我!”她幻想着那一刻,肯定会美得不像人,怀里的捧花始终不离手。
“你呢?”见她这副兴奋样,捧花比金子都金贵。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盯着花,低头就是不肯说话。
何姿了然,她对方子城的情还真是深,这么久还在争取,毅力可嘉。
君喻开车来接何姿时,乐宝儿正陪着她一起在台阶上等着,见车来了,开心地挥手打了打招呼。
“君少爷,等你和小姿结婚时,一定要请我当伴娘!”她的话口无遮拦,当着君喻的面就肆无忌惮地说出了口。
那时,何姿正在上车,扶着座椅的手不由地滑了一下,惊了。
这丫头,胆子真大,什么话都敢往外面说,跟她说也就罢了,居然还当着君喻的面说。
君喻听了,倒也没有太大反应,双手放在方向盘上,衬衫领口处松了几颗扣子,“好。”
这一回答让何姿的脸轻易红了,心跳得厉害,比他说动人的话时跳得还要厉害,气不敢喘一口。
乐宝儿听到他的回答,开心得很,像中了彩票一般,“看您这么好说话的份上,我再赠您一句话,觊觎小姿的人多了,你要趁早把生米煮熟饭才保险!”
“她愿意才好。”君喻的嗓音低沉,在空气中徐徐蒸发着,扰乱人心。
何姿一句话说不出来,真的很想现在下车拿针线把乐宝儿的嘴缝得严实,让她再胡说八道。
“您走好,走好。”乐宝儿和他挥了挥手,说再见。
何姿坐在车窗边上,看着窗外,就是不敢去看君喻。
君喻神色自若得很,“要喝水吗?”
她摇了摇头,“不要。”
“婚礼怎么样?”他淡淡地开口问道,目视前方开着车。
“还好,挺热闹。”是挺热闹的,婚礼上人多声多,只是新娘的那张脸至今还一直浮现在脑海里。
“喜欢这样的婚礼吗?”他似往常,面不改色。
何姿坐直了身子,摇了摇头,“不怎么喜欢,人太多。”满大厅里都是人,嘈杂得很。
君喻似是知道了什么,“那以后不办那样的婚礼。”话说出口似是无意,又似是有意。
她窝在车窗边,不说话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双手摸了摸发烫的脸。
第八十一章别当真最好自私一辈子
若是熟悉何姿的人都会知道,何姿是个喜欢怀旧的人,喜欢旧的东西,也喜欢旧的记忆,偶尔遇见想起,总会忍不住多翻看几眼。
在图书馆里徘徊,她借得最多的是堆放在不起眼处的陈年的书籍,看见边角泛黄的书页总会摩挲上一会儿,和外婆通电话时,会笑着听外婆讲小时候的絮絮叨叨,不时说上几句,眉间便开满了温暖的花。
午后的阳光洋洋洒洒笼罩在她周身,她仿佛一点未融入尘世,静静地生长在空气中,饱受时光的厚待,半点触摸不得,叫人不禁痴了迷。
乐宝儿每每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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