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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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说天气,因为这是一个在我的文字里俗烂透顶的开头方式。
可是这么凉爽的时光不用来缅怀是不是会是一种浪费?九月里光着脚踩在地板上,享受着生命里难得一见的惬意,我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能过多久,也许某年某月某一天,一切嘎然而止,然后在次年的时光来临时,有人拿着百合来到清明孤坟之前轻轻放下,或者没有那人,有的只是荒草、孤鸦,远远飘起一阵炊烟。
我想笑着说生命就是这样,可我笑不出。对我而言,死去的悲哀并不浓厚,浓厚的仅仅是我一相情愿的念想。
沈阳的出租车都在玩命地“急速漂移”我横穿一条没有交通灯的马路是就有三、四辆从我身边紧贴着我飘起的衣角擦身而过。我不知道国家是不是规定凡是在没有交通指示灯的街道撞死的人等同于狗,但看他们的拉风的车技应该就是这样。
和朋友通电话的时候,发现他们都很忙,有的在和他的朋友们闲聊,有的在陪他的朋友们逛街。只有我,没有什么事情可做,我只能也只想在这样寂静的夜里写我的文字,校内网上加了如许多的好友,却没有几个聊过,q上的也差不多,大多都是那首歌曲的名字——熟悉的陌生人。
很多人四年不见,我便问候,然后去做别的,月初来问候,月末偶然想起却仍不见回复。我自嘲,人太聪明也不见得是件好事情,别人都已经忘记了你,你还清晰地记得对方。这样的事情一再发生,后来我就淡漠了幻想,不再问候,就算偶然街角遇见也只做不见,免得徒添烦恼。
我曾笑言自己是一个宽厚的人,即便是当年有过些许“梁子”的仇人,如今念起,也大多是些温暖的记忆,哪怕不多得只剩下片段。但他人却不若我,多数人都记得那些青涩年少的意兴之争,却不见得会记得过往的那些好处。于是前两年的重逢,大多是热脸贴了冷屁股做结局了事,到了后两年,我也再就提不起兴趣去做那些无谓的怀念。
我终究还是认了,特立独行如我者,终究也得认这孤独的命。
渐渐习惯了自己的生活,也认同了自己一个人轻描淡写的忧伤情绪。偶然想起某人,也只笑了笑,去想些别的,因我知道他/她根本就不会想起我,或者不屑想起。我曾知道自己是多么希望可以在他人心目中留有一席之地,后来这心愿连我自己都不能确定,高中毕业到大学毕业这四年里,我开始变成了一个零存在感的人,恐怕7月未远能叫出我名字的人已然减半。
大约是四年前读书的时候读到过这样的一句话:人生最可怕的事情不是死去,而是在他人的记忆中被逐渐忘却。
那个时候,我在嘲笑,我不认为被那些无知类匪的人们记住会有什么样的好处。但如今,我却也在某个夜深醒来的日子卷缩在自己的小窝里祈祷还有些人能把我的名字记住。
我开始在网络撰文,每次看评论的时候读到“三世,我永远顶你!”“小三,你的文采真的很好!”“c,快点更新,我都等不及”这样的留言的时,我都会由衷地感到温暖,尽管和这些人儿根本就素不相识,却由种恍若隔世相逢的错觉。最起码我知道自己还在,还是一个实实在在存在的人,有血有肉、有泪有痛。
我拼命地写,为的就是这种可怜的感觉。
我不敢在入睡前息掉显示屏蔚蓝的光,也是因为这点可怜的感觉。
每次写完,我都会虔诚地在胸口划十字,祈祷可以在再次醒来之前,不再是一个人,可以有条短信、有个电话问我,你现在过得好不好。
但终究还是没有。
想起张宇的那首歌,我以前曾唱给他听过,天荒地老终也还是一个人的。
我不想说天气,因为这是一个在我的文字里俗烂透顶的开头方式。
可是这么凉爽的时光不用来缅怀是不是会是一种浪费?九月里光着脚踩在地板上,享受着生命里难得一见的惬意,我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能过多久,也许某年某月某一天,一切嘎然而止,然后在次年的时光来临时,有人拿着百合来到清明孤坟之前轻轻放下,或者没有那人,有的只是荒草、孤鸦,远远飘起一阵炊烟。
我想笑着说生命就是这样,可我笑不出。对我而言,死去的悲哀并不浓厚,浓厚的仅仅是我一相情愿的念想。
沈阳的出租车都在玩命地“急速漂移”我横穿一条没有交通灯的马路是就有三、四辆从我身边紧贴着我飘起的衣角擦身而过。我不知道国家是不是规定凡是在没有交通指示灯的街道撞死的人等同于狗,但看他们的拉风的车技应该就是这样。
和朋友通电话的时候,发现他们都很忙,有的在和他的朋友们闲聊,有的在陪他的朋友们逛街。只有我,没有什么事情可做,我只能也只想在这样寂静的夜里写我的文字,校内网上加了如许多的好友,却没有几个聊过,q上的也差不多,大多都是那首歌曲的名字——熟悉的陌生人。
很多人四年不见,我便问候,然后去做别的,月初来问候,月末偶然想起却仍不见回复。我自嘲,人太聪明也不见得是件好事情,别人都已经忘记了你,你还清晰地记得对方。这样的事情一再发生,后来我就淡漠了幻想,不再问候,就算偶然街角遇见也只做不见,免得徒添烦恼。
我曾笑言自己是一个宽厚的人,即便是当年有过些许“梁子”的仇人,如今念起,也大多是些温暖的记忆,哪怕不多得只剩下片段。但他人却不若我,多数人都记得那些青涩年少的意兴之争,却不见得会记得过往的那些好处。于是前两年的重逢,大多是热脸贴了冷屁股做结局了事,到了后两年,我也再就提不起兴趣去做那些无谓的怀念。
我终究还是认了,特立独行如我者,终究也得认这孤独的命。
渐渐习惯了自己的生活,也认同了自己一个人轻描淡写的忧伤情绪。偶然想起某人,也只笑了笑,去想些别的,因我知道他/她根本就不会想起我,或者不屑想起。我曾知道自己是多么希望可以在他人心目中留有一席之地,后来这心愿连我自己都不能确定,高中毕业到大学毕业这四年里,我开始变成了一个零存在感的人,恐怕7月未远能叫出我名字的人已然减半。
大约是四年前读书的时候读到过这样的一句话:人生最可怕的事情不是死去,而是在他人的记忆中被逐渐忘却。
那个时候,我在嘲笑,我不认为被那些无知类匪的人们记住会有什么样的好处。但如今,我却也在某个夜深醒来的日子卷缩在自己的小窝里祈祷还有些人能把我的名字记住。
我开始在网络撰文,每次看评论的时候读到“三世,我永远顶你!”“小三,你的文采真的很好!”“c,快点更新,我都等不及”这样的留言的时,我都会由衷地感到温暖,尽管和这些人儿根本就素不相识,却由种恍若隔世相逢的错觉。最起码我知道自己还在,还是一个实实在在存在的人,有血有肉、有泪有痛。
我拼命地写,为的就是这种可怜的感觉。
我不敢在入睡前息掉显示屏蔚蓝的光,也是因为这点可怜的感觉。
每次写完,我都会虔诚地在胸口划十字,祈祷可以在再次醒来之前,不再是一个人,可以有条短信、有个电话问我,你现在过得好不好。
但终究还是没有。
想起张宇的那首歌,我以前曾唱给他听过,天荒地老终也还是一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