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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容又僵了。“我算是发现了,什么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跟小辣椒果然是好闺蜜——不对,小辣椒还比你仁慈一点。”
“你在说我恶毒?”凌灵教育着孟歌和女人的说话之道。
……孟歌颓然:“得,我说不过你。好男不跟女斗是祖训啊!”
“你是真男人,不要跟我小女人计较。”凌灵举起红酒杯,收起笑容,表情变得诚恳:“孟歌,今天真的很谢谢你。”
“这,忽然间这么客气,感觉还有点隆重啊。”孟歌也举起酒杯,两个人隔空碰了一下:“祝你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幸福一直在自己身上,这里。”凌灵指了指自己心脏的位置。乐观向上,是她一路成长的动力。
孟歌的眼里却先看到了胸,饱满的,挺翘的,圆润的,露出四分之一弧度的,雪白的,胸。他呆了一呆,转移目光,又喝了一口红酒,才接住话题:“你是个性格很好的女孩子。”
“谢谢表扬,老男孩。”凌灵即使浅笑,也不优雅,而是带着一点点灵动的可人。
“哎,凌美人,你跟小辣椒那么好,你知不知道她的感情世界啊?”孟歌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凌灵眯起眼睛,狡黠:“这么八卦,我是不是又可以给你起个外号,叫八哥?唔,这个外号不错啊。”
哪里不错了?也就比杰士邦和威猛先生好点,孟歌真是服了这幼稚又天真的思维。“别告诉我你一点都不好奇啊。”
“我当然不好奇,因为我知道,小筝的感情世界,那压根儿还是个黑洞,没爆发没形成。”基于当初在威斯汀四个人一起吃饭时候形成的阵线,凌灵决定好好和他探讨下这个问题。“哎,我问你啊,那个宋宸灏和顾泠澜,是不是都喜欢小筝啊?”
虽然跟两个男人各自只是吃过一顿饭,但作为八卦界的教主,这方面的嗅觉还是很灵敏的,两个男人虽然掩饰地都很不错,但总有蛛丝马迹可循。
孟歌小心翼翼地查看了一下四周,确定没有旁人,才往前凑,压低声音:“你也看出来了?”
“那就是真的?”凌灵两眼放光:“小筝的春天到了!”
“两个春天提前到,小心寡妇年!”孟歌夹在两个好兄弟之间,手心手背都是肉,平时只能装聋作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早就有了倾吐的*。
“你这话说的……”凌灵鄙视他用词不当,不过一想到顾泠澜和宋宸灏的关系,也不觉得有些头痛——两个男人都是如此美好,要择其一也太难了吧?“不过确实好复杂啊!”
“哎,小辣椒心里有没有偏向谁?”零零八和八哥凑一起,天生一对。
“没有唉,最近刚好我自己事儿多,又是租房子又是找工作,都没赶上这么精彩的事儿。”凌灵也扼腕叹息:“不行,我得好好找小筝去套套话。”好奇心害死猫,可就是忍不住啊。
“套到了给我通个气?”孟歌眨眼。
“你对小筝也有兴趣?”凌灵怀疑。
“怎么可能!”孟歌严肃脸:“我这不是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嘛,若是知道小辣椒心里偏向,我也可以一面顺水推舟,一面隐晦着点儿劝阻,比如介绍两个大美女什么的,这不就不会造成好兄弟相爱相杀的局面了?”
“有道理!”凌灵比起大拇指:“那行,为了爱情和友情,我就勉为其难,给你透露点儿。”
“我们这叫攻守同盟!”孟歌又倒起红酒:“来,走一个!”
盟约订立愉快。
“哎,零零八,刚才你还没回我呢,去我们那儿上班怎么样,我和泠澜、灏还有jason那家伙,刚成立一公司,正招兵买马呢。”
“我一学计算机的,你们招?可别冲着情面把我白养着。”
“要养你那也是个人行为,我偷偷摸摸着就行了,谁还把你找公司。”虽然接触时间不是很长,但孟歌却有了一种好像很了解凌灵的信心:“刚开始,什么人才都缺,你又自己人,知根知底,放心。”
“那这么说,今儿我双喜临门了?”凌灵举杯:“谢了!”
------题外话------
近水楼台先得月,都要到自己身边才好办事,不然跟我们家宋大少和钟警官一样,扇子为了安排他们的见面操碎了心!大宋还那么一破脾气,小筝还那么一根筋,扇子亲妈真是哀伤……另,jason和陆谣那一对,出国线会是感情突飞猛进线,我是就在正文里一并写着,还是以后当番外写?正文写的好处就是看着循序渐进舒服,但大宋小筝的主线暂时戏份就少一点;番外写的好处就是喜欢一对看一对,脉络清晰,但在正文里看着,可能有点脱节,会有一种我擦!啥都没发生咋j总和幺儿就这样的疑问。留言!
☆、124我喜欢你
周六,凌灵在孟歌的陪伴下,非常顺利地上演了如何在前男友婚礼装哔哔的大戏,吐了心中的恶气,也顺利和过往说再见,开启了一个人的新生活。
周日,陆谣即将在jason的陪伴下,踏上前往美国的飞机。
候机大厅,钟筝还在细心地跟陆谣交代各种事宜,一个是苦口婆心掏心挖肺的模样,一个是面无表情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不远处,两个同样俊朗但风格截然不同的男人,正遥看着这一切,不是jason和宋宸灏还有谁。
是的,钟筝和宋宸灏,他们俩个分别作为男女方代表,光荣地出现在了送行的场合。钟筝自然是心中真的牵挂,手把手牵女儿出嫁的不舍和担心感,而宋宸灏出现在这里,只是因为jason漫不经心说了一句“哦,好像钟警官也去的。”
于是宋大少就心甘情愿地开着他的宾利当起了司机。
你这么忠犬,可是女主人毫不知情啊……jason想着是不是还要再推波助澜一下,不过后果不可控制,自己又要出去十天,对于这个性子冷得像冰思想硬得像铁感情线笨得像榆木一样的好友,他还真有点担心过犹不及。唉,还是等他回来再说吧,这不省心的家伙啊,真真让他操碎了心。
“你看人家同样好友送别,”jason笑着用下巴点了点对面,又哀怨地看看明显不耐烦的宋宸灏,意思很明显。
“你差废话还是差拥抱?”宋宸灏眼睛眯起来,警告某人不要多作怪:“最近你是不是被顾泠澜和孟歌带偏了?”
“我原来就差不多这样吧,”jason轻笑,眼神有一丝怅然。曾经,他也如孟歌和顾泠澜一样,年少轻狂意气风发,和好友在一起的时候酒食征逐声气相投。只是后来……一想到即将踏上三年前匆忙逃离的地方,饶是心志坚定如jason,也忍不住内心惶然。
“这次先把正事办了,其他的,以后等兄弟们一起。”宋宸灏抿唇,忽然有些懊恼,自己是不是把jason推得太快。“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
笑容又僵了。“我算是发现了,什么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跟小辣椒果然是好闺蜜——不对,小辣椒还比你仁慈一点。”
“你在说我恶毒?”凌灵教育着孟歌和女人的说话之道。
……孟歌颓然:“得,我说不过你。好男不跟女斗是祖训啊!”
“你是真男人,不要跟我小女人计较。”凌灵举起红酒杯,收起笑容,表情变得诚恳:“孟歌,今天真的很谢谢你。”
“这,忽然间这么客气,感觉还有点隆重啊。”孟歌也举起酒杯,两个人隔空碰了一下:“祝你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幸福一直在自己身上,这里。”凌灵指了指自己心脏的位置。乐观向上,是她一路成长的动力。
孟歌的眼里却先看到了胸,饱满的,挺翘的,圆润的,露出四分之一弧度的,雪白的,胸。他呆了一呆,转移目光,又喝了一口红酒,才接住话题:“你是个性格很好的女孩子。”
“谢谢表扬,老男孩。”凌灵即使浅笑,也不优雅,而是带着一点点灵动的可人。
“哎,凌美人,你跟小辣椒那么好,你知不知道她的感情世界啊?”孟歌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凌灵眯起眼睛,狡黠:“这么八卦,我是不是又可以给你起个外号,叫八哥?唔,这个外号不错啊。”
哪里不错了?也就比杰士邦和威猛先生好点,孟歌真是服了这幼稚又天真的思维。“别告诉我你一点都不好奇啊。”
“我当然不好奇,因为我知道,小筝的感情世界,那压根儿还是个黑洞,没爆发没形成。”基于当初在威斯汀四个人一起吃饭时候形成的阵线,凌灵决定好好和他探讨下这个问题。“哎,我问你啊,那个宋宸灏和顾泠澜,是不是都喜欢小筝啊?”
虽然跟两个男人各自只是吃过一顿饭,但作为八卦界的教主,这方面的嗅觉还是很灵敏的,两个男人虽然掩饰地都很不错,但总有蛛丝马迹可循。
孟歌小心翼翼地查看了一下四周,确定没有旁人,才往前凑,压低声音:“你也看出来了?”
“那就是真的?”凌灵两眼放光:“小筝的春天到了!”
“两个春天提前到,小心寡妇年!”孟歌夹在两个好兄弟之间,手心手背都是肉,平时只能装聋作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早就有了倾吐的*。
“你这话说的……”凌灵鄙视他用词不当,不过一想到顾泠澜和宋宸灏的关系,也不觉得有些头痛——两个男人都是如此美好,要择其一也太难了吧?“不过确实好复杂啊!”
“哎,小辣椒心里有没有偏向谁?”零零八和八哥凑一起,天生一对。
“没有唉,最近刚好我自己事儿多,又是租房子又是找工作,都没赶上这么精彩的事儿。”凌灵也扼腕叹息:“不行,我得好好找小筝去套套话。”好奇心害死猫,可就是忍不住啊。
“套到了给我通个气?”孟歌眨眼。
“你对小筝也有兴趣?”凌灵怀疑。
“怎么可能!”孟歌严肃脸:“我这不是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嘛,若是知道小辣椒心里偏向,我也可以一面顺水推舟,一面隐晦着点儿劝阻,比如介绍两个大美女什么的,这不就不会造成好兄弟相爱相杀的局面了?”
“有道理!”凌灵比起大拇指:“那行,为了爱情和友情,我就勉为其难,给你透露点儿。”
“我们这叫攻守同盟!”孟歌又倒起红酒:“来,走一个!”
盟约订立愉快。
“哎,零零八,刚才你还没回我呢,去我们那儿上班怎么样,我和泠澜、灏还有jason那家伙,刚成立一公司,正招兵买马呢。”
“我一学计算机的,你们招?可别冲着情面把我白养着。”
“要养你那也是个人行为,我偷偷摸摸着就行了,谁还把你找公司。”虽然接触时间不是很长,但孟歌却有了一种好像很了解凌灵的信心:“刚开始,什么人才都缺,你又自己人,知根知底,放心。”
“那这么说,今儿我双喜临门了?”凌灵举杯:“谢了!”
------题外话------
近水楼台先得月,都要到自己身边才好办事,不然跟我们家宋大少和钟警官一样,扇子为了安排他们的见面操碎了心!大宋还那么一破脾气,小筝还那么一根筋,扇子亲妈真是哀伤……另,jason和陆谣那一对,出国线会是感情突飞猛进线,我是就在正文里一并写着,还是以后当番外写?正文写的好处就是看着循序渐进舒服,但大宋小筝的主线暂时戏份就少一点;番外写的好处就是喜欢一对看一对,脉络清晰,但在正文里看着,可能有点脱节,会有一种我擦!啥都没发生咋j总和幺儿就这样的疑问。留言!
☆、124我喜欢你
周六,凌灵在孟歌的陪伴下,非常顺利地上演了如何在前男友婚礼装哔哔的大戏,吐了心中的恶气,也顺利和过往说再见,开启了一个人的新生活。
周日,陆谣即将在jason的陪伴下,踏上前往美国的飞机。
候机大厅,钟筝还在细心地跟陆谣交代各种事宜,一个是苦口婆心掏心挖肺的模样,一个是面无表情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不远处,两个同样俊朗但风格截然不同的男人,正遥看着这一切,不是jason和宋宸灏还有谁。
是的,钟筝和宋宸灏,他们俩个分别作为男女方代表,光荣地出现在了送行的场合。钟筝自然是心中真的牵挂,手把手牵女儿出嫁的不舍和担心感,而宋宸灏出现在这里,只是因为jason漫不经心说了一句“哦,好像钟警官也去的。”
于是宋大少就心甘情愿地开着他的宾利当起了司机。
你这么忠犬,可是女主人毫不知情啊……jason想着是不是还要再推波助澜一下,不过后果不可控制,自己又要出去十天,对于这个性子冷得像冰思想硬得像铁感情线笨得像榆木一样的好友,他还真有点担心过犹不及。唉,还是等他回来再说吧,这不省心的家伙啊,真真让他操碎了心。
“你看人家同样好友送别,”jason笑着用下巴点了点对面,又哀怨地看看明显不耐烦的宋宸灏,意思很明显。
“你差废话还是差拥抱?”宋宸灏眼睛眯起来,警告某人不要多作怪:“最近你是不是被顾泠澜和孟歌带偏了?”
“我原来就差不多这样吧,”jason轻笑,眼神有一丝怅然。曾经,他也如孟歌和顾泠澜一样,年少轻狂意气风发,和好友在一起的时候酒食征逐声气相投。只是后来……一想到即将踏上三年前匆忙逃离的地方,饶是心志坚定如jason,也忍不住内心惶然。
“这次先把正事办了,其他的,以后等兄弟们一起。”宋宸灏抿唇,忽然有些懊恼,自己是不是把jason推得太快。“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