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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默深那么好的人,话也不多,连笑得都很少,一看就很严肃,一看就是精英,怎么可能会喜欢看这种书!
作者有话要说:男主拿碗时的内心:@_@这个饭量是不是少了点?印象中好像不止这么点??
*
qaq拖延症的陋习竟然被带到这本书了天哪!!!我是想要准时更新的啊!哭哭/(o)/~
☆、第4章
收拾了桌子,洗好碗,张默深出门倒了个垃圾回来,进门的时候正好看到了放在门口的纸箱。
他今天收到快递的时候才刚拆胶带,锅里的菜就熟了,便放下箱子急急忙忙去关火,后来起锅端碗,发觉做得太多便去对门喊曲莞莞,一直拖到了现在才想起来还有这个。
张默深将箱子抱到了茶几上,把里面的书拿了出来。玫红色的封面,上面是两个手绘的人物,一男一女,花体字写着书名:《霸道总裁爱上我》,作者是粉红可爱喵。
换做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将他和这样的书联系起来,不只是封面和书名,从作者名到内容也都是那些女性读者才喜欢的风格,或许会有男生喜欢,但也只是少数。张默深工作的地点是大名鼎鼎的霍氏集团,虽然不是厉害的掌权人物,但是也是霍总裁最得手的助理,走在外面也会被当做精英。
他的工作不差,本身条件也是很好,面容英俊,身材硬朗有型,平时话也不多,见到他的人都会以为他是一个冷面酷哥。但张默深一直有个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就和他手上的这本书一样,私底下却对这些总裁文很有兴趣。
第一次被人看到他拿着这种类型的书在看,那人吃惊得下巴都快掉了,在这之后张默深便悄悄的隐藏了自己的这个小爱好,从看文到写文,还给自己取了一个粉红可爱喵的笔名,让人一眼看上去就觉得是个女生,还用这个笔名出版了人生第一部小说《霸道总裁爱上我》。
会动笔只是一时兴起,顶头上司就是一个活生生的霸道总裁,张默深也拿他当了原型。不知道是不是总裁的脑残粉太多,还是他真的写得好看,出版之后竟然意外的有人气,甚至还占据了一段时间的销量第一,这本书也被一版再版,光稿酬就拿得不少,差点就让他生出辞职的念头。
不过写文终究只是爱好,他琢磨了许久,就是没写出第二本来,因此粉红可爱喵在写了那一本之后就消失了。
这一次也是《霸道总裁爱上我》再次重印出版,换了个新封面,编辑给他寄了几本过来。
张默深将书放到了书架上,那几个装饰物挡住了书脊。
他的书架上各种各样的书都有,最多的就是出版的网络小说,除了爱看总裁文之外,张默深也喜欢那些热血大气的玄幻小说,他自己也尝试着写过,但是写作的天赋技能点似乎全加在了总裁文上面,最后写了几章就写不下去了。他最喜欢的作者叫做弯弓饮羽,每一本出版的书都被搜集了过来,连海外及繁体的也没有落下,书架上有一大半的位置都是这位作者的。
欣赏了一下自己的作品和喜欢的大神挨在一块儿的场景,张默深暗搓搓地拍了一张照片,这才拿起手机追起了大神今天的更新。
万字更新码起来不容易,但是看起来还是很快的。
大神的新书如今正好进展到了高|潮,新章的结尾更是留下了好大的悬念,张默深看完之后,往下一刷评论,果然看到不少读者都在嗷嗷叫着不够看,他意犹未尽地将新章又看了一遍,然后才给大神投了个数额最大的雷,催更。
……
曲莞莞回到家中,仍然对那顿饭的美味念念不完,出门前才泡开的泡面已经冷了,一进门就能闻到满室老坛酸菜牛肉面的味道,曲莞莞的食欲下去了一大半,连忙处理了那碗泡面,又打开窗户通风。
她再回到自己的电脑前,习惯性地打开后台看了一眼评论,在一大片的催更中,又看到了自己熟悉的土豪读者,这次也不例外的炸了个大雷。
这个读者是她刚开始写文时就已经在了的老读者,那个时候曲莞莞还没有什么名气,收到的第一个大雷就是他丢的,还受宠若惊地感谢了很久,觉得不够,当天借着这个激动一口气多码了好几章更新全丢了上去。这名老读者很少留言,每次出现的时候就会炸一个大雷,从第一本到现在的新坑,每一本底下都有这名读者的身影,除了炸雷的时候,曲莞莞从来没有见过他时候多余的话,连讨论剧情的评论都没有,这种一言不合就炸雷的举动让曲莞莞印象深刻。
照例感谢了一番,曲莞莞美滋滋地打开小黑屋码起了字。
刚吃了一顿美味的大餐,又有老读者炸大雷,她掐指一算觉得今天特别适合加更。
……
在那顿饭的邀请之后,两人又没有什么交集了。
曲莞莞每天起得晚,起床的时候张默深就已经上班去了,往往只有他下班的时候才能看见,不过下午却是曲莞莞码字的时间,只有从隔壁传来了饭菜的香味,她才能知道对方已经回来了。
张默深下班的时间并不稳定,有时候是下午,有时候到了深夜才有动静。
曲莞莞听得最多的就是从小区老阿姨的嘴里提起他了。
在早上起床之后,曲莞莞都习惯先在小区里散个步,他们小区的绿化做得很好,中央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园,公园里有不少位置,老阿姨们每天跳完广场舞之后就会坐在那里休息,她们休息的时候,也就是曲莞莞起床出来散步的时候,住了这么久,她也和这些老阿姨混得很熟了,一见她出现,老阿姨们立刻会招手让她过去,顺便还会塞一把小点心。
照例被叫过去坐下,她坐在旁边默默地听着,阿姨们的话题换来换去,没一会儿就换到了张默深的身上。
“莞莞的对面搬来了一个新邻居,你们知不知道的?”
“哎,这哪里用得着你提醒啊,我早就去偷偷看过了,别说,那小伙子长得可真俊!”说话的阿姨笑眯眯地抓起曲莞莞的手拍了拍,道:“莞莞啊,阿姨帮你看过了,那个小伙子身家清白,听说还在那个霍氏集团上班呢!你看看,和你家住得还是门对门,要不要阿姨去帮你说说?”
果然来了!曲莞莞连忙摆手:“不用了不用了。”
“你别这么快否决啊,说实话,那个小伙子的条件可真不错,我瞧着他开得车都很贵的样子。”
“我也看见了,好像是个大牌子,至少也得百万打底呢。”
“他这么年轻就已经开得起那么好的车了,还住在你对面,莞莞,你可得好好把握啊。”
“对对,哪天再把人带过来给我们瞧瞧。”
“说起来,我上次还看见他好几辆车换着开,他虽然在那个霍氏集团上班,但是也没那么厉害吧?”
“就你还认得车?该不会是看错了吧?”
“不可能,车我不认识,颜色我总认得,那些车的颜色可都不一样哩!”
“……”
阿姨的话题又从张默深的身上转移到了车子上面,又是说起来自己儿子要买车,又是说家里的车旧了该换了,然后又从车说到了家长里短,十几分钟内换了好几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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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默深那么好的人,话也不多,连笑得都很少,一看就很严肃,一看就是精英,怎么可能会喜欢看这种书!
作者有话要说:男主拿碗时的内心:@_@这个饭量是不是少了点?印象中好像不止这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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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q拖延症的陋习竟然被带到这本书了天哪!!!我是想要准时更新的啊!哭哭/(o)/~
☆、第4章
收拾了桌子,洗好碗,张默深出门倒了个垃圾回来,进门的时候正好看到了放在门口的纸箱。
他今天收到快递的时候才刚拆胶带,锅里的菜就熟了,便放下箱子急急忙忙去关火,后来起锅端碗,发觉做得太多便去对门喊曲莞莞,一直拖到了现在才想起来还有这个。
张默深将箱子抱到了茶几上,把里面的书拿了出来。玫红色的封面,上面是两个手绘的人物,一男一女,花体字写着书名:《霸道总裁爱上我》,作者是粉红可爱喵。
换做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将他和这样的书联系起来,不只是封面和书名,从作者名到内容也都是那些女性读者才喜欢的风格,或许会有男生喜欢,但也只是少数。张默深工作的地点是大名鼎鼎的霍氏集团,虽然不是厉害的掌权人物,但是也是霍总裁最得手的助理,走在外面也会被当做精英。
他的工作不差,本身条件也是很好,面容英俊,身材硬朗有型,平时话也不多,见到他的人都会以为他是一个冷面酷哥。但张默深一直有个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就和他手上的这本书一样,私底下却对这些总裁文很有兴趣。
第一次被人看到他拿着这种类型的书在看,那人吃惊得下巴都快掉了,在这之后张默深便悄悄的隐藏了自己的这个小爱好,从看文到写文,还给自己取了一个粉红可爱喵的笔名,让人一眼看上去就觉得是个女生,还用这个笔名出版了人生第一部小说《霸道总裁爱上我》。
会动笔只是一时兴起,顶头上司就是一个活生生的霸道总裁,张默深也拿他当了原型。不知道是不是总裁的脑残粉太多,还是他真的写得好看,出版之后竟然意外的有人气,甚至还占据了一段时间的销量第一,这本书也被一版再版,光稿酬就拿得不少,差点就让他生出辞职的念头。
不过写文终究只是爱好,他琢磨了许久,就是没写出第二本来,因此粉红可爱喵在写了那一本之后就消失了。
这一次也是《霸道总裁爱上我》再次重印出版,换了个新封面,编辑给他寄了几本过来。
张默深将书放到了书架上,那几个装饰物挡住了书脊。
他的书架上各种各样的书都有,最多的就是出版的网络小说,除了爱看总裁文之外,张默深也喜欢那些热血大气的玄幻小说,他自己也尝试着写过,但是写作的天赋技能点似乎全加在了总裁文上面,最后写了几章就写不下去了。他最喜欢的作者叫做弯弓饮羽,每一本出版的书都被搜集了过来,连海外及繁体的也没有落下,书架上有一大半的位置都是这位作者的。
欣赏了一下自己的作品和喜欢的大神挨在一块儿的场景,张默深暗搓搓地拍了一张照片,这才拿起手机追起了大神今天的更新。
万字更新码起来不容易,但是看起来还是很快的。
大神的新书如今正好进展到了高|潮,新章的结尾更是留下了好大的悬念,张默深看完之后,往下一刷评论,果然看到不少读者都在嗷嗷叫着不够看,他意犹未尽地将新章又看了一遍,然后才给大神投了个数额最大的雷,催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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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莞莞回到家中,仍然对那顿饭的美味念念不完,出门前才泡开的泡面已经冷了,一进门就能闻到满室老坛酸菜牛肉面的味道,曲莞莞的食欲下去了一大半,连忙处理了那碗泡面,又打开窗户通风。
她再回到自己的电脑前,习惯性地打开后台看了一眼评论,在一大片的催更中,又看到了自己熟悉的土豪读者,这次也不例外的炸了个大雷。
这个读者是她刚开始写文时就已经在了的老读者,那个时候曲莞莞还没有什么名气,收到的第一个大雷就是他丢的,还受宠若惊地感谢了很久,觉得不够,当天借着这个激动一口气多码了好几章更新全丢了上去。这名老读者很少留言,每次出现的时候就会炸一个大雷,从第一本到现在的新坑,每一本底下都有这名读者的身影,除了炸雷的时候,曲莞莞从来没有见过他时候多余的话,连讨论剧情的评论都没有,这种一言不合就炸雷的举动让曲莞莞印象深刻。
照例感谢了一番,曲莞莞美滋滋地打开小黑屋码起了字。
刚吃了一顿美味的大餐,又有老读者炸大雷,她掐指一算觉得今天特别适合加更。
……
在那顿饭的邀请之后,两人又没有什么交集了。
曲莞莞每天起得晚,起床的时候张默深就已经上班去了,往往只有他下班的时候才能看见,不过下午却是曲莞莞码字的时间,只有从隔壁传来了饭菜的香味,她才能知道对方已经回来了。
张默深下班的时间并不稳定,有时候是下午,有时候到了深夜才有动静。
曲莞莞听得最多的就是从小区老阿姨的嘴里提起他了。
在早上起床之后,曲莞莞都习惯先在小区里散个步,他们小区的绿化做得很好,中央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园,公园里有不少位置,老阿姨们每天跳完广场舞之后就会坐在那里休息,她们休息的时候,也就是曲莞莞起床出来散步的时候,住了这么久,她也和这些老阿姨混得很熟了,一见她出现,老阿姨们立刻会招手让她过去,顺便还会塞一把小点心。
照例被叫过去坐下,她坐在旁边默默地听着,阿姨们的话题换来换去,没一会儿就换到了张默深的身上。
“莞莞的对面搬来了一个新邻居,你们知不知道的?”
“哎,这哪里用得着你提醒啊,我早就去偷偷看过了,别说,那小伙子长得可真俊!”说话的阿姨笑眯眯地抓起曲莞莞的手拍了拍,道:“莞莞啊,阿姨帮你看过了,那个小伙子身家清白,听说还在那个霍氏集团上班呢!你看看,和你家住得还是门对门,要不要阿姨去帮你说说?”
果然来了!曲莞莞连忙摆手:“不用了不用了。”
“你别这么快否决啊,说实话,那个小伙子的条件可真不错,我瞧着他开得车都很贵的样子。”
“我也看见了,好像是个大牌子,至少也得百万打底呢。”
“他这么年轻就已经开得起那么好的车了,还住在你对面,莞莞,你可得好好把握啊。”
“对对,哪天再把人带过来给我们瞧瞧。”
“说起来,我上次还看见他好几辆车换着开,他虽然在那个霍氏集团上班,但是也没那么厉害吧?”
“就你还认得车?该不会是看错了吧?”
“不可能,车我不认识,颜色我总认得,那些车的颜色可都不一样哩!”
“……”
阿姨的话题又从张默深的身上转移到了车子上面,又是说起来自己儿子要买车,又是说家里的车旧了该换了,然后又从车说到了家长里短,十几分钟内换了好几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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