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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唯一没料到的是,她一觉睡醒,居然重生回了十年前。
睁开眼,发现自己不是在酒店,而是从小睡到大的卧室,那感觉真特么的玄幻。
看了日历,才发现现在是十年之前。
彼时,她念高三,第二学期,距离高考也只剩下一百多天。
高三党,那就是沉沉甸甸的学业压力啊,但是完全和林熹微无关。
林熹微是地地道道的学霸,高三的时候,她直接保送到了国内顶级学府,她连高考都未曾参加。
也好在她保送了,不然以她现在的能力,想考个好点的学校,除非重读。
大约是年代太久了些,林熹微关于学生时代没太多印象了,甚至是除了那些还有交集的朋友,她都想不起班上同学的名字,要知道,她从小到大都是班长,高中更是在学生会会长,她在班上甚至是全校,人缘都相当好。
她大概就是那种双商很高的人类吧,不仅学业优秀,也会做人,不论是谁,她都能交得上朋友。
这除了天生性格开朗的因素,很大一部分跟家庭关系有关。
她父母都是地质工作者,常年都不回家,某种意义上,她是个留守儿童,她这人又爱热闹,最缺不得爱,没有亲情,总得有友情啊,所以,朋友一堆。
记忆里,这一年,似乎和往年没什么不同。
唔,还是有些不同的。
她那对钻到深山老林里搞地质的父母,在确认她升学成功之后,给她搞出了个二胎弟弟。
都十八了,突然冒出个弟弟,总会有一种这不是弟弟而是儿子的感觉。
林熹微孤单惯了,冒出个弟弟还挺喜欢的,而且随着林未熹小朋友越长大越出色越帅腿越长越妖孽越逆天,林熹微甚至有一种念头,要是这真是我儿子就好了。
她不止一次发表这样的感慨,林未熹小朋友每次都一脸嫌弃:“想得倒挺美!”
刷完牙洗完脸,林熹微看着镜子里自己那有点婴儿肥的小脸,对这次的重生格外满意。
人生苦短,能多活一天是一天。
而且能年轻十岁,不要太幸福好嘛!
虽然这时候她穷了一点、土了一点,但年轻就是最大的资本好咩,姐脸上满满都是青春和胶原蛋白。
再者,以她的能力,什么状况hold不住,不论重生到什么时候,她都能过得很好。
如是想着,林熹微开心地背起那三十块买的的双肩帆布包,上学去了。
在熟悉的早点铺,买了豆浆和油条,热乎乎的油条看上去香喷喷的,和滚烫的现磨豆浆配合在一起,简直完美。
张开嘴,重生后心情超级棒的林熹微狠狠咬了一口美味的油条。
还没吞下去呢,瞬间就……噎住了。
因为,她又看到了顾晨光。
而且,十年前的顾晨光,比油条都来得鲜嫩可人。
看上去,很好吃!
也,很想吃!
第2章吃肉
十年前的顾晨光,和十年后如出一辙的冷酷傲慢,只是年级小,面部线条柔和,所以比以后多了几分鲜嫩诱人的味道。
他是那种典型的古典美男子,五官自然是无可挑剔的精致,皮肤更是非常适合上妆的冷白,头发染着漂亮的深棕色,右耳配了一只异常骚包的钻石耳钉,兼之一八三的高个子……
这样的小鲜肉,不论搁在哪个时代,都招摇且骚气。
更何况,林熹微绝壁是这家伙的颜粉。
“噗通”“噗通”,心脏小鹿乱撞了。
腿都有点发软。
这货,简直要命!
噎住的林熹微,看着这只不论什么时候都对她杀伤力巨大的小鲜肉,连豆浆都忘喝了,只呆呆地望着对方出神。
顾晨光也再一度地捕捉到了她的视线,目光下意识地扫过,然后不感兴趣地移开。
紧接着,人直接大步离开。
见人彻底走远,林熹微才从那种恍惚中回魂,端着豆浆狠狠啜饮一口,把鲠在喉头的油条狠狠咽了下去,忍不住低低呢喃道:“他怎么在这里?”
早餐店的老板娘和林熹微颇为熟稔,见她发问,回了一句:“那小伙子是你们学校校草啊,微微,你不会不认识吧!”
以林熹微那种和谁都能打成一片的性格,的确没理由不认识学校校草。
可诡异的,她对顾晨光,印象全无,更是没料到对方居然和自己一所高中。
唔。
大约是隔了十年,记忆太模糊了吧!
而且,十年前的自己,也就一到处疯的小屁孩,对男人的颜不敏感也正常。
如今二十八了,老阿姨了,身心成熟,对着绝世美颜,自然各种无节操的躁动。
如是想着,林熹微轻笑着回复老板娘:“名字自然是听说过,就是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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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唯一没料到的是,她一觉睡醒,居然重生回了十年前。
睁开眼,发现自己不是在酒店,而是从小睡到大的卧室,那感觉真特么的玄幻。
看了日历,才发现现在是十年之前。
彼时,她念高三,第二学期,距离高考也只剩下一百多天。
高三党,那就是沉沉甸甸的学业压力啊,但是完全和林熹微无关。
林熹微是地地道道的学霸,高三的时候,她直接保送到了国内顶级学府,她连高考都未曾参加。
也好在她保送了,不然以她现在的能力,想考个好点的学校,除非重读。
大约是年代太久了些,林熹微关于学生时代没太多印象了,甚至是除了那些还有交集的朋友,她都想不起班上同学的名字,要知道,她从小到大都是班长,高中更是在学生会会长,她在班上甚至是全校,人缘都相当好。
她大概就是那种双商很高的人类吧,不仅学业优秀,也会做人,不论是谁,她都能交得上朋友。
这除了天生性格开朗的因素,很大一部分跟家庭关系有关。
她父母都是地质工作者,常年都不回家,某种意义上,她是个留守儿童,她这人又爱热闹,最缺不得爱,没有亲情,总得有友情啊,所以,朋友一堆。
记忆里,这一年,似乎和往年没什么不同。
唔,还是有些不同的。
她那对钻到深山老林里搞地质的父母,在确认她升学成功之后,给她搞出了个二胎弟弟。
都十八了,突然冒出个弟弟,总会有一种这不是弟弟而是儿子的感觉。
林熹微孤单惯了,冒出个弟弟还挺喜欢的,而且随着林未熹小朋友越长大越出色越帅腿越长越妖孽越逆天,林熹微甚至有一种念头,要是这真是我儿子就好了。
她不止一次发表这样的感慨,林未熹小朋友每次都一脸嫌弃:“想得倒挺美!”
刷完牙洗完脸,林熹微看着镜子里自己那有点婴儿肥的小脸,对这次的重生格外满意。
人生苦短,能多活一天是一天。
而且能年轻十岁,不要太幸福好嘛!
虽然这时候她穷了一点、土了一点,但年轻就是最大的资本好咩,姐脸上满满都是青春和胶原蛋白。
再者,以她的能力,什么状况hold不住,不论重生到什么时候,她都能过得很好。
如是想着,林熹微开心地背起那三十块买的的双肩帆布包,上学去了。
在熟悉的早点铺,买了豆浆和油条,热乎乎的油条看上去香喷喷的,和滚烫的现磨豆浆配合在一起,简直完美。
张开嘴,重生后心情超级棒的林熹微狠狠咬了一口美味的油条。
还没吞下去呢,瞬间就……噎住了。
因为,她又看到了顾晨光。
而且,十年前的顾晨光,比油条都来得鲜嫩可人。
看上去,很好吃!
也,很想吃!
第2章吃肉
十年前的顾晨光,和十年后如出一辙的冷酷傲慢,只是年级小,面部线条柔和,所以比以后多了几分鲜嫩诱人的味道。
他是那种典型的古典美男子,五官自然是无可挑剔的精致,皮肤更是非常适合上妆的冷白,头发染着漂亮的深棕色,右耳配了一只异常骚包的钻石耳钉,兼之一八三的高个子……
这样的小鲜肉,不论搁在哪个时代,都招摇且骚气。
更何况,林熹微绝壁是这家伙的颜粉。
“噗通”“噗通”,心脏小鹿乱撞了。
腿都有点发软。
这货,简直要命!
噎住的林熹微,看着这只不论什么时候都对她杀伤力巨大的小鲜肉,连豆浆都忘喝了,只呆呆地望着对方出神。
顾晨光也再一度地捕捉到了她的视线,目光下意识地扫过,然后不感兴趣地移开。
紧接着,人直接大步离开。
见人彻底走远,林熹微才从那种恍惚中回魂,端着豆浆狠狠啜饮一口,把鲠在喉头的油条狠狠咽了下去,忍不住低低呢喃道:“他怎么在这里?”
早餐店的老板娘和林熹微颇为熟稔,见她发问,回了一句:“那小伙子是你们学校校草啊,微微,你不会不认识吧!”
以林熹微那种和谁都能打成一片的性格,的确没理由不认识学校校草。
可诡异的,她对顾晨光,印象全无,更是没料到对方居然和自己一所高中。
唔。
大约是隔了十年,记忆太模糊了吧!
而且,十年前的自己,也就一到处疯的小屁孩,对男人的颜不敏感也正常。
如今二十八了,老阿姨了,身心成熟,对着绝世美颜,自然各种无节操的躁动。
如是想着,林熹微轻笑着回复老板娘:“名字自然是听说过,就是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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