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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声音很大,把整个网吧的人都惊动了,往这边看来,不知来了哪个明星,让马龙如此激动。
“嘿,逗逼龙,这位是谁啊。”
一个高大帅气的小伙子站起来,今天是他约马龙来网吧的,因为马龙平时略显逗逼,所以他们都喜欢用逗逼龙来称呼马龙。
这简直成为了马龙死党的专利。
“哦,你还记得,前几天我让你听的那首歌吗?《董小姐》,这位,就是董小姐的原创作者,大雨!”
话音刚落,马龙的几个死党就摘掉耳机,站了起来。
因为喜欢李云的歌,马龙把他的视频转发给了所有的朋友,所以他的朋友中,很多人都喜欢李云的歌。
众人都围了过来,问李云是哪儿的,问李云为什么来邯郸,问李云,创作歌曲的初衷是什么。
李云全部都告诉他们了,在被问到身世时,他便简单的说了,自己是个流浪歌手,没有家。
听到流浪歌手这个词,马龙的眼神里,流露出艳羡的神色。
“我也想去流浪,我也想去唱歌,李云,你让我跟你一起上路吧!”
李云尴尬的笑笑,没当真。
可马龙的死党,那个高大帅气的小伙子却傻眼了。
他太了解马龙了,之所以喊他逗逼龙,是因为这小子胆子极大,什么疯狂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逗逼龙,你不会是认真的吧。”
“我就是认真的啊。”
马龙挠挠头,嘿嘿一笑:“你想,我父母还年轻,身体健康,不需要我照顾。我为什么不趁着这个时候,出去走一走,看一看?”
他说着,拍拍死党的肩膀,露出憨厚的笑。
“可是……难道你要放弃你的工作?”
马龙年纪轻轻,就当上了电台的主播,他主持的一档‘午夜情话’的节目,很受年轻人的喜欢,收入相当不错。
“那有什么,工作还可以再找,但是青春,只有一次!”
马龙自信满满,拍拍李云的胳膊:“走,大雨,我请你撸串去!让你见识见识我们邯郸人的热情!”
在马龙的招呼下,李云跟着他的几个朋友一起,去了一个叫‘不见不散’的烧烤店,大家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心灵和身体都很开心。
酒过三巡,李云保持着绝对的清醒和冷静,他盯着马龙的眼睛看着:“兄弟,你考虑清楚,真的要和我一起流浪?”
“对啊,怎么了?”
马龙啃下半个腰子,眼神中露出兴奋的神采。
从见到马龙的第一面起,李云就喜欢上了这个耿直,爽快的年轻人,他能看得出来,这个年轻人适合民谣,适合流浪。
可是,流浪,谈何容易。
自己是因为穿越了,无家无业,便任性的流浪一次,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可马龙要想流浪,付出的代价要比自己大很多。
前世,李云知道太多流浪歌手的故事,最有代表的要数赵已然了,这个中国最好的布鲁斯吉他手,五十多岁了,却没有丝毫赚钱的能力,凄凄惨惨的借钱度日。
所以,李云犹豫了。
马龙看出李云的顾虑,拍拍李云的肩膀,打了个酒嗝:“大雨兄弟,你有没有想过,把民谣发展成一项全民族的,伟大的,事业?”
李云一愣,随即便明白了。
马龙不愧是个电台主播,商业头脑丰富,他一眼,便看出了民谣潜在的商业价值。
坦白的说,在这几天之前,李云一直认为,没有必要让民谣火起来,他只需要浪迹天涯,唱自己喜欢的歌,体会自己的人生,足矣。
但是,这种观点,在他突然看到粉色帆布鞋留言时,发生了改变。
如果他单纯的浪迹天涯,就意味着,他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力去恋爱。
恋爱,是需要一定物质基础的,即便不需要豪车洋房,起码也要有租房和吃饭的钱。
再忠贞的爱情,也不可能跟着你饿肚子。
而且,李云特别想开一家民谣主题酒吧,在酒吧里唱歌,喝酒,交朋友。
而开酒吧,更是需要钱的。
所以,李云更加坚定了,发展民谣的想法。
夜色中,李云和马龙的手,握在了一起。
多年后,民谣界中,称这是‘云龙会首’。
民谣的小火苗,开始燃烧起来。
马龙声音很大,把整个网吧的人都惊动了,往这边看来,不知来了哪个明星,让马龙如此激动。
“嘿,逗逼龙,这位是谁啊。”
一个高大帅气的小伙子站起来,今天是他约马龙来网吧的,因为马龙平时略显逗逼,所以他们都喜欢用逗逼龙来称呼马龙。
这简直成为了马龙死党的专利。
“哦,你还记得,前几天我让你听的那首歌吗?《董小姐》,这位,就是董小姐的原创作者,大雨!”
话音刚落,马龙的几个死党就摘掉耳机,站了起来。
因为喜欢李云的歌,马龙把他的视频转发给了所有的朋友,所以他的朋友中,很多人都喜欢李云的歌。
众人都围了过来,问李云是哪儿的,问李云为什么来邯郸,问李云,创作歌曲的初衷是什么。
李云全部都告诉他们了,在被问到身世时,他便简单的说了,自己是个流浪歌手,没有家。
听到流浪歌手这个词,马龙的眼神里,流露出艳羡的神色。
“我也想去流浪,我也想去唱歌,李云,你让我跟你一起上路吧!”
李云尴尬的笑笑,没当真。
可马龙的死党,那个高大帅气的小伙子却傻眼了。
他太了解马龙了,之所以喊他逗逼龙,是因为这小子胆子极大,什么疯狂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逗逼龙,你不会是认真的吧。”
“我就是认真的啊。”
马龙挠挠头,嘿嘿一笑:“你想,我父母还年轻,身体健康,不需要我照顾。我为什么不趁着这个时候,出去走一走,看一看?”
他说着,拍拍死党的肩膀,露出憨厚的笑。
“可是……难道你要放弃你的工作?”
马龙年纪轻轻,就当上了电台的主播,他主持的一档‘午夜情话’的节目,很受年轻人的喜欢,收入相当不错。
“那有什么,工作还可以再找,但是青春,只有一次!”
马龙自信满满,拍拍李云的胳膊:“走,大雨,我请你撸串去!让你见识见识我们邯郸人的热情!”
在马龙的招呼下,李云跟着他的几个朋友一起,去了一个叫‘不见不散’的烧烤店,大家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心灵和身体都很开心。
酒过三巡,李云保持着绝对的清醒和冷静,他盯着马龙的眼睛看着:“兄弟,你考虑清楚,真的要和我一起流浪?”
“对啊,怎么了?”
马龙啃下半个腰子,眼神中露出兴奋的神采。
从见到马龙的第一面起,李云就喜欢上了这个耿直,爽快的年轻人,他能看得出来,这个年轻人适合民谣,适合流浪。
可是,流浪,谈何容易。
自己是因为穿越了,无家无业,便任性的流浪一次,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可马龙要想流浪,付出的代价要比自己大很多。
前世,李云知道太多流浪歌手的故事,最有代表的要数赵已然了,这个中国最好的布鲁斯吉他手,五十多岁了,却没有丝毫赚钱的能力,凄凄惨惨的借钱度日。
所以,李云犹豫了。
马龙看出李云的顾虑,拍拍李云的肩膀,打了个酒嗝:“大雨兄弟,你有没有想过,把民谣发展成一项全民族的,伟大的,事业?”
李云一愣,随即便明白了。
马龙不愧是个电台主播,商业头脑丰富,他一眼,便看出了民谣潜在的商业价值。
坦白的说,在这几天之前,李云一直认为,没有必要让民谣火起来,他只需要浪迹天涯,唱自己喜欢的歌,体会自己的人生,足矣。
但是,这种观点,在他突然看到粉色帆布鞋留言时,发生了改变。
如果他单纯的浪迹天涯,就意味着,他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力去恋爱。
恋爱,是需要一定物质基础的,即便不需要豪车洋房,起码也要有租房和吃饭的钱。
再忠贞的爱情,也不可能跟着你饿肚子。
而且,李云特别想开一家民谣主题酒吧,在酒吧里唱歌,喝酒,交朋友。
而开酒吧,更是需要钱的。
所以,李云更加坚定了,发展民谣的想法。
夜色中,李云和马龙的手,握在了一起。
多年后,民谣界中,称这是‘云龙会首’。
民谣的小火苗,开始燃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