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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暮雪又看了那边一眼,最终还是决定先解决寇霜的问题,道:“你去看了舞台剧的首映吧,感觉如何?”
郑风林笑了一下,说:“挺好的,我都没发现,寇霜这么能编呢!故事挺精彩,演员也都长得挺好看。”
宋暮雪有些犹豫,但还是问道:“那天我没去接她,她是不是很不开心?”
“有一点儿吧,怎么了?”郑风林道,“难道你们吵架了?就这一点儿小事,不至于吧。”
宋暮雪说:“我感觉她好像……变了,但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你有感觉吗?”
郑风林摇了摇头,说:“没有,你都没察觉到的事情,我怎么会知道?我哪有你细腻呀!”
宋暮雪听了之后叹了口气,说:“既然你没察觉到异样,可能就是没有。我幻觉了吧。”
郑风林虽然一直说自己不细腻,但毕竟是刑警,该有的敏感都有。郑风林没察觉到异样,那就说明,改变并不由外界引发,而发生在寇霜心灵的内部。
宋暮雪得到想要的答案,边说要请郑风林吃饭。郑风林连忙摆了摆手,说:“这可不行,我晚上还要去走访嫌疑人邻居,现在也就能休息一个小时。下次请我吃饭吧,下次。你来就是为了问我这个问题的吧,问到就快闪人,今天别影响我工作。”
郑风林最后的那句话说得相当调侃,但宋暮雪听了有些羞耻,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被看穿了。
该说不愧是刑警么?
“等下,刚刚你问我张局的事情,是为什么?”郑风林突然叫住了离开的宋暮雪,接着疑惑地问道:“你看了寇霜的漫画么?”
第102章求证
“那天去乡下,你就帮人守了一晚上灵吗?除此之外还知道了什么?”寇霜一边画画一边问宋暮雪。
宋暮雪正在写文书,闻言若无其事地回答了一句:“没什么大事,就是知道了我家的福利院是继承制的而已。”
“继承?继承谁的?”寇霜放下手中的画笔,好奇地走到宋暮雪背后,看宋暮雪在起草好的文书上打下“路仁义”三个字。
寇霜呼吸一滞,清楚从现在开始,世界终于走向了自己熟知的剧情。
之前碎尸案出来之时,她没当回事,以为这是郑风林功绩勋章上的一环,是被原著轻描淡写提过的一笔,甚至不会波及到宋暮雪。如果跟宋暮雪有关,那么原著里就应该有才对。
谁晓得也不知道出了什么意外,这易光离她这么近,宋暮雪也离受害者这么近。虽然她们俩对案件的参与度不高,但毕竟相关。原著没提到,这是“天道”自动补全的么?
也是因为这个,寇霜才会隐隐猜测易光的来历。不过现在易光已被定罪收监,也没办法去求证什么了。有孙佳文的案例在前,她要如何求证?
孙佳文……说起孙佳文,她现在会在哪里呢?
寇霜摇了摇头,心想,不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但世界终于严丝合缝地卡入了她所熟知的轨道。
宋暮雪打下“路仁义”三个字之后,回头看了寇霜一眼,说:“严格来说这是职业机密,不能给你看的。”
寇霜连忙用双手捂住眼睛,对宋暮雪说:“我不看我不看,这样可以了么?”
她的指缝宽得能塞进一个鸡蛋,大眼睛还透过指缝眨了眨,调皮地看着宋暮雪。
宋暮雪笑了一下,把她的手扯下来,说:“看就看了,我难道还怕你泄密?除非你认识张志龙,去告密。”
“那我当然不认识,人家位高权重,要说郑风林认识还差不多。”寇霜笑说,但宋暮雪下一个问题就让她笑不出来了。
“那你认识路仁义么?”
寇霜一愣,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说了什么过界的话。她不认识张志龙的话,根本就不会知道“位高权重”,也不会知道郑风林有可能认识。
莫非宋暮雪察觉了什么,所以才会这样问自己?这甚至不是一个若无其事的提问,甚至还给自己设了套。
可宋暮雪脸上的笑容温柔地一如既往,看不出任何怀疑、算计或者什么别的东西。
寇霜愣了几秒钟,在这几秒钟的沉默里,宋暮雪又微笑着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你出版的漫画,手边有么?我有点想看看。”
寇霜愣完心里一喜,连忙站起来,说:“好啊,不过单行本还没出,我手边只有每期的连载,要看的话麻烦得要死,我给你找找看在哪里。”
站起来之后才想起来这是宋暮雪的家,而连载的杂志全都在自己租的小公寓里头。
“手边没有,样书都在小公寓里了,你想看的话,我明天给你带过来?”寇霜试探性地问宋暮雪,生怕宋暮雪说怕麻烦所以不看了。
还好宋暮雪这时候并没有怜惜自己,只点了点头,说:“好。”
——
路仁义打开了大门,等着美女姐姐来自己家。
他跟宋暮雪约好了,今天要来实地考察一下,说不准能找着什么证据。
宋暮雪今天的穿着风格比较偏向运动,见到人之后,路仁义的第一句话是:“哇撒美女姐姐,你今天穿粉色啊?”
宋暮雪看向他,说:“不可以么?觉得我老了?”
路仁义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忙说:“不是不是,当然不是!粉色衬你,好看!”
宋暮雪斜睨他一眼,说:“你油嘴滑舌,我发现你的话都要打个折扣听。”
路仁义吐了吐舌头,说:“那别的都能打折扣,但夸你漂亮可不能。”
宋暮雪没继续理会小男生的夸赞,而是往屋子里走了几步,对整间房子有了一个大概印象。
但从房子来看,路家的确一贫如洗。住的是毛坯房,家具有一种二十年前的年代感。冰箱、电视、电脑倒是都有,就是看着都不怎么值钱。
如果说这是一个单身警察的家,宋暮雪信。可要说这是一个黑涩会二把手的家,那宋暮雪觉得,还要画个问号。
节俭和克制都是可持续性的美德,只有拥有未来的人,才会牺牲眼前的享受和利益。而在刀尖舔血讨生活的二把手,不可能没钱,又怎么会过成这样呢?
宋暮雪听前辈们说过各种各样的传奇故事,只要涉及到黑涩会,绝对奢华铺张,仿佛将寿命折现,放到眼前享受似的。说来可笑,混黑的很多人不是死于火并,反而死于暴饮暴食或者其他生理疾病。
路义甫只有一个儿子,赚了那么多黑钱,既没有自己享受挥霍,也没有贴给儿子改善生活,就连儿子的学杂费都是自负盈亏,这不正常。
太克己了……是警察那一派拥有的品德。
路仁义领着宋暮雪去卧室,指着床底下说:“我爸以前就把钱藏这里,我小时候偷过一张粉色毛爷爷,结果被我爸胖揍一顿,在天花板上倒挂了半个晚上,脑袋充血得鼻血流了一地。我哪知道他还会做机关的,只要有人挪动一毫米他都能知道。后来我就再也不从这里拿钱了。”
宋暮雪又看了那边一眼,最终还是决定先解决寇霜的问题,道:“你去看了舞台剧的首映吧,感觉如何?”
郑风林笑了一下,说:“挺好的,我都没发现,寇霜这么能编呢!故事挺精彩,演员也都长得挺好看。”
宋暮雪有些犹豫,但还是问道:“那天我没去接她,她是不是很不开心?”
“有一点儿吧,怎么了?”郑风林道,“难道你们吵架了?就这一点儿小事,不至于吧。”
宋暮雪说:“我感觉她好像……变了,但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你有感觉吗?”
郑风林摇了摇头,说:“没有,你都没察觉到的事情,我怎么会知道?我哪有你细腻呀!”
宋暮雪听了之后叹了口气,说:“既然你没察觉到异样,可能就是没有。我幻觉了吧。”
郑风林虽然一直说自己不细腻,但毕竟是刑警,该有的敏感都有。郑风林没察觉到异样,那就说明,改变并不由外界引发,而发生在寇霜心灵的内部。
宋暮雪得到想要的答案,边说要请郑风林吃饭。郑风林连忙摆了摆手,说:“这可不行,我晚上还要去走访嫌疑人邻居,现在也就能休息一个小时。下次请我吃饭吧,下次。你来就是为了问我这个问题的吧,问到就快闪人,今天别影响我工作。”
郑风林最后的那句话说得相当调侃,但宋暮雪听了有些羞耻,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被看穿了。
该说不愧是刑警么?
“等下,刚刚你问我张局的事情,是为什么?”郑风林突然叫住了离开的宋暮雪,接着疑惑地问道:“你看了寇霜的漫画么?”
第102章求证
“那天去乡下,你就帮人守了一晚上灵吗?除此之外还知道了什么?”寇霜一边画画一边问宋暮雪。
宋暮雪正在写文书,闻言若无其事地回答了一句:“没什么大事,就是知道了我家的福利院是继承制的而已。”
“继承?继承谁的?”寇霜放下手中的画笔,好奇地走到宋暮雪背后,看宋暮雪在起草好的文书上打下“路仁义”三个字。
寇霜呼吸一滞,清楚从现在开始,世界终于走向了自己熟知的剧情。
之前碎尸案出来之时,她没当回事,以为这是郑风林功绩勋章上的一环,是被原著轻描淡写提过的一笔,甚至不会波及到宋暮雪。如果跟宋暮雪有关,那么原著里就应该有才对。
谁晓得也不知道出了什么意外,这易光离她这么近,宋暮雪也离受害者这么近。虽然她们俩对案件的参与度不高,但毕竟相关。原著没提到,这是“天道”自动补全的么?
也是因为这个,寇霜才会隐隐猜测易光的来历。不过现在易光已被定罪收监,也没办法去求证什么了。有孙佳文的案例在前,她要如何求证?
孙佳文……说起孙佳文,她现在会在哪里呢?
寇霜摇了摇头,心想,不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但世界终于严丝合缝地卡入了她所熟知的轨道。
宋暮雪打下“路仁义”三个字之后,回头看了寇霜一眼,说:“严格来说这是职业机密,不能给你看的。”
寇霜连忙用双手捂住眼睛,对宋暮雪说:“我不看我不看,这样可以了么?”
她的指缝宽得能塞进一个鸡蛋,大眼睛还透过指缝眨了眨,调皮地看着宋暮雪。
宋暮雪笑了一下,把她的手扯下来,说:“看就看了,我难道还怕你泄密?除非你认识张志龙,去告密。”
“那我当然不认识,人家位高权重,要说郑风林认识还差不多。”寇霜笑说,但宋暮雪下一个问题就让她笑不出来了。
“那你认识路仁义么?”
寇霜一愣,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说了什么过界的话。她不认识张志龙的话,根本就不会知道“位高权重”,也不会知道郑风林有可能认识。
莫非宋暮雪察觉了什么,所以才会这样问自己?这甚至不是一个若无其事的提问,甚至还给自己设了套。
可宋暮雪脸上的笑容温柔地一如既往,看不出任何怀疑、算计或者什么别的东西。
寇霜愣了几秒钟,在这几秒钟的沉默里,宋暮雪又微笑着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你出版的漫画,手边有么?我有点想看看。”
寇霜愣完心里一喜,连忙站起来,说:“好啊,不过单行本还没出,我手边只有每期的连载,要看的话麻烦得要死,我给你找找看在哪里。”
站起来之后才想起来这是宋暮雪的家,而连载的杂志全都在自己租的小公寓里头。
“手边没有,样书都在小公寓里了,你想看的话,我明天给你带过来?”寇霜试探性地问宋暮雪,生怕宋暮雪说怕麻烦所以不看了。
还好宋暮雪这时候并没有怜惜自己,只点了点头,说:“好。”
——
路仁义打开了大门,等着美女姐姐来自己家。
他跟宋暮雪约好了,今天要来实地考察一下,说不准能找着什么证据。
宋暮雪今天的穿着风格比较偏向运动,见到人之后,路仁义的第一句话是:“哇撒美女姐姐,你今天穿粉色啊?”
宋暮雪看向他,说:“不可以么?觉得我老了?”
路仁义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忙说:“不是不是,当然不是!粉色衬你,好看!”
宋暮雪斜睨他一眼,说:“你油嘴滑舌,我发现你的话都要打个折扣听。”
路仁义吐了吐舌头,说:“那别的都能打折扣,但夸你漂亮可不能。”
宋暮雪没继续理会小男生的夸赞,而是往屋子里走了几步,对整间房子有了一个大概印象。
但从房子来看,路家的确一贫如洗。住的是毛坯房,家具有一种二十年前的年代感。冰箱、电视、电脑倒是都有,就是看着都不怎么值钱。
如果说这是一个单身警察的家,宋暮雪信。可要说这是一个黑涩会二把手的家,那宋暮雪觉得,还要画个问号。
节俭和克制都是可持续性的美德,只有拥有未来的人,才会牺牲眼前的享受和利益。而在刀尖舔血讨生活的二把手,不可能没钱,又怎么会过成这样呢?
宋暮雪听前辈们说过各种各样的传奇故事,只要涉及到黑涩会,绝对奢华铺张,仿佛将寿命折现,放到眼前享受似的。说来可笑,混黑的很多人不是死于火并,反而死于暴饮暴食或者其他生理疾病。
路义甫只有一个儿子,赚了那么多黑钱,既没有自己享受挥霍,也没有贴给儿子改善生活,就连儿子的学杂费都是自负盈亏,这不正常。
太克己了……是警察那一派拥有的品德。
路仁义领着宋暮雪去卧室,指着床底下说:“我爸以前就把钱藏这里,我小时候偷过一张粉色毛爷爷,结果被我爸胖揍一顿,在天花板上倒挂了半个晚上,脑袋充血得鼻血流了一地。我哪知道他还会做机关的,只要有人挪动一毫米他都能知道。后来我就再也不从这里拿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