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www.ddshucheng.com,[猎人]我是金·富力士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和老爹闹够了的金顶着嘴角的淤青,踏上了去鲸鱼岛里山的小路。绿鸟趴在他肩上,有气无力地“叽”了声。
此时阳光正热烈,即使是山林之间有树荫,但这鲸鱼岛的温度也略高了些。鲸鱼岛地处亚热带,即使是冬日刚过,这天气也够炎热的。金在鲸鱼岛生活近十二载,才习惯了这里的天气,但“娇弱”的阿绿可就受不了了。
金拍拍她头顶的那戳呆毛,安慰道:“很快就到了,林子里很凉快的。”
阿绿蹭了蹭金的手。
阿绿是金六岁的时候在里山捡到的,那时候的阿绿才拇指大,比一般的鸟小很多,金不放心就拿回家养了,本来打算待她长大就放还山林的,谁知道,这鸟会如此……龟毛。
不吃虫,只吃上好香米饭;每天必定梳洗羽毛三次;一到夏天就不愿暴晒在太阳下;一到冬天一定要趴在铺满棉花的窝里……
蒙·富力士惊叹,这哪是养鸟,完全是供着祖宗!
金甩给老爹一个白眼,继续小心翼翼的养着阿绿。
还猎人呢?阿绿明显不是一般的鸟,金暗暗猜测阿绿或许是什么珍贵的魔兽,这样一来,伺候的更细心了。
和金有同样想法的还有米塔。米塔虽然一直喜欢和金唱反调,甚至一直觊觎金的头发,但在这件事上,却比金还尽心,甚至每天抽出时间给阿绿记录成长经历!
有着两人的娇惯,阿绿在龟毛的大道越奔越远。
当然,两人也不是不知道这样一来,阿绿难以自己在自然中生存。但阿绿的情况很特殊——她的幼年期似乎很长。
想到阿绿比人类还慢的生长速度,金叹了口气。米塔说,等到他们接触到更多的资源时,定能了解阿绿的种族特性!
而接触更多的资源,就意味着要成为猎人。
金用手护住阿绿,快速的奔跑起来,身子灵活地跳上树梢,踏着树枝飞奔。
鲸鱼岛的树很高大,很茂密,对一般人来说,要在这枝杈交错纵横的山林里飞速奔走是件很困难的事,就连那些高手都要靠着斩断拦路的枝杈才能一路直行。但金不一样,他在这已经飞奔了近十年,他对这山林的每一种植物、每一只动物都了如指掌。
因而,他可以很轻易的避开大树突然岔出来的枝干,可以刻意避开安居在树梢的动物的窝,一路上不减速,灵活的穿过重重密林。
金的速度过于快了,风吹在脸上都有一种刮疼感,但金很享受这种自由飞奔的快感,若不是怕伤到阿绿,金还可以跑得更快一点。
但阿绿的体质特殊,一点小伤都要养很久。
这种时候金就难得的开始想米塔了,只要有米塔看着阿绿,他就可以自由的上蹿下跳……
“金!”
听到这声音,金还没跳起的脚一滑,从树梢上滑了下去。
金的反应不可谓不快,他立时伸手拉住了一节树枝,身子一荡,在另一根树枝上站稳了。
站稳后,金摸了摸脸上的冷汗,后怕的看着树下。若是别的地方,他掉下去最多摔得狠一点,但刚刚那……
金想起了幼年被蛰的疼痛,他觉得皮肤甚至开始痒了。
那里有个巨大的蜂窝,是一种个头不大但很少见的胡蜂筑的巢,当地的人更喜欢称呼它们另一个直白一点的名字,杀人蜂。
金曾经不小心撞翻过它们的窝一次,那时是怎么狼狈逃出生天的,金已经不想再回想了。虽然这个世界的人的身体素质异常的优秀,并不会因为被这蜂蛰,就重伤死亡。但那滋味,没有人会愿意再来一次。
从那时候起,金对待这里的动植物愈发小心,就怕又吃亏一次。
此时,看着背着个背包,站在不远处树下,笑... -->>
和老爹闹够了的金顶着嘴角的淤青,踏上了去鲸鱼岛里山的小路。绿鸟趴在他肩上,有气无力地“叽”了声。
此时阳光正热烈,即使是山林之间有树荫,但这鲸鱼岛的温度也略高了些。鲸鱼岛地处亚热带,即使是冬日刚过,这天气也够炎热的。金在鲸鱼岛生活近十二载,才习惯了这里的天气,但“娇弱”的阿绿可就受不了了。
金拍拍她头顶的那戳呆毛,安慰道:“很快就到了,林子里很凉快的。”
阿绿蹭了蹭金的手。
阿绿是金六岁的时候在里山捡到的,那时候的阿绿才拇指大,比一般的鸟小很多,金不放心就拿回家养了,本来打算待她长大就放还山林的,谁知道,这鸟会如此……龟毛。
不吃虫,只吃上好香米饭;每天必定梳洗羽毛三次;一到夏天就不愿暴晒在太阳下;一到冬天一定要趴在铺满棉花的窝里……
蒙·富力士惊叹,这哪是养鸟,完全是供着祖宗!
金甩给老爹一个白眼,继续小心翼翼的养着阿绿。
还猎人呢?阿绿明显不是一般的鸟,金暗暗猜测阿绿或许是什么珍贵的魔兽,这样一来,伺候的更细心了。
和金有同样想法的还有米塔。米塔虽然一直喜欢和金唱反调,甚至一直觊觎金的头发,但在这件事上,却比金还尽心,甚至每天抽出时间给阿绿记录成长经历!
有着两人的娇惯,阿绿在龟毛的大道越奔越远。
当然,两人也不是不知道这样一来,阿绿难以自己在自然中生存。但阿绿的情况很特殊——她的幼年期似乎很长。
想到阿绿比人类还慢的生长速度,金叹了口气。米塔说,等到他们接触到更多的资源时,定能了解阿绿的种族特性!
而接触更多的资源,就意味着要成为猎人。
金用手护住阿绿,快速的奔跑起来,身子灵活地跳上树梢,踏着树枝飞奔。
鲸鱼岛的树很高大,很茂密,对一般人来说,要在这枝杈交错纵横的山林里飞速奔走是件很困难的事,就连那些高手都要靠着斩断拦路的枝杈才能一路直行。但金不一样,他在这已经飞奔了近十年,他对这山林的每一种植物、每一只动物都了如指掌。
因而,他可以很轻易的避开大树突然岔出来的枝干,可以刻意避开安居在树梢的动物的窝,一路上不减速,灵活的穿过重重密林。
金的速度过于快了,风吹在脸上都有一种刮疼感,但金很享受这种自由飞奔的快感,若不是怕伤到阿绿,金还可以跑得更快一点。
但阿绿的体质特殊,一点小伤都要养很久。
这种时候金就难得的开始想米塔了,只要有米塔看着阿绿,他就可以自由的上蹿下跳……
“金!”
听到这声音,金还没跳起的脚一滑,从树梢上滑了下去。
金的反应不可谓不快,他立时伸手拉住了一节树枝,身子一荡,在另一根树枝上站稳了。
站稳后,金摸了摸脸上的冷汗,后怕的看着树下。若是别的地方,他掉下去最多摔得狠一点,但刚刚那……
金想起了幼年被蛰的疼痛,他觉得皮肤甚至开始痒了。
那里有个巨大的蜂窝,是一种个头不大但很少见的胡蜂筑的巢,当地的人更喜欢称呼它们另一个直白一点的名字,杀人蜂。
金曾经不小心撞翻过它们的窝一次,那时是怎么狼狈逃出生天的,金已经不想再回想了。虽然这个世界的人的身体素质异常的优秀,并不会因为被这蜂蛰,就重伤死亡。但那滋味,没有人会愿意再来一次。
从那时候起,金对待这里的动植物愈发小心,就怕又吃亏一次。
此时,看着背着个背包,站在不远处树下,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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