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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区区三天,林凤举就粉碎了华府阖府上下所有适龄未婚侍女的幻想,无他,此人太难伺候了。
从水温到熏香,从菜的火候味道到米的品种,再到他日常起居用度,即便是夜壶的壶口弯曲度都挑剔到了骨头里。
“换掉。”
“拿下去。”
“不行。”
这是先前挤破头抢着去服侍林凤举的侍女们如今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可惜已经上了贼船,就算叫苦不迭,只要华庭没发话,她们就得忍下去。
传言到了华妩那里,后者不过闲适地揉了揉怀中哈巴狗的毛,一副兴致盎然地模样,“继续。”
侍女苦着脸退了下去。
继续?再继续下去她们统统都得夭寿三年!
林凤举确实是在有意刁难,但真正的苦主还在后面。
那天龙轩亲自去青岩山请林凤举,先是被他的年轻狠狠的惊了惊,下意识就对他的身份产生了怀疑。他至今都还记得林凤举眯起眼看他的眼神,那种刻薄简直是令人一见难忘。
“你就是见死不救林凤举?”
随后,林凤举对他说了一句话。
“你以为在我面前找死,阎王就会勉为其难收了你?”
龙轩顿时被噎的倒退三步,做不得声。
毒舌,小心眼,这是龙轩对他的第一印象,以至于在和华庭密报时下意识就评价偏颇了一些,甚至于在后来林凤举和华庭会面时腹诽不已。谁知道这人耳朵长在别人肚子里,虽然华庭依旧是按照应有的待遇对林凤举礼如上宾,可惜后者偏偏盯上了龙轩。
一想起此事龙轩就忍不住泪流满面,我不就是说错了一句话么……华府那么多间房,为什么你一定要和我住在一起?
没错,林凤举非但定居在了华府,还指定要和龙轩住在一处。
龙轩咬着被面让出了上房,嘤嘤哭泣着奔去找华庭投诉,被他一句话顶了回来。
“阿妩既然要他,你就让着一点,他总不可能在华府住上一辈子。”
是,林凤举是不可能在华府住上一辈子,但是他怎么能跟华庭说自从林凤举住进来之后他连每天早上小龙轩起立问好都再见不到,更别说去找卿欢楼那些温柔娇软的小美人了。
诸位看官,你们没有想错,龙轩成功的痿了。
但凡是男人,对于这方面的能力都有着极为偏执的自尊心,龙轩先是觉得天塌了,但依旧不死心。而后当他四处寻觅偏方依旧未果时,只得悲愤地承认。
所谓见死不救,的确还是有他的本钱的。
当林凤举终于和华妩见面时,龙轩简直是载歌载舞,就差亲自将人打包洗净送上华妩的床,啊不,送到华妩面前。
林凤举似笑非笑看了他一眼,“哪怕我不在,药也会一样起作用。”
他真的只是对林凤举腹诽过几句,龙轩的手僵在了半空中,眼泪在肚子里哗哗的流,他不是没本事对付林凤举,但架不住人家现在是座上宾,比他的地位高多了。
人间最怕是失宠,龙轩忧郁地目送林凤举远去。
“林公子,这边请。”
美貌的侍女在前面引路,目光却止也止不住的往林凤举身上飘过去。
虽然林凤举已经恶名鹊起,但耐不住此人实在有一副好皮囊。修长俊美的男子,黑发在背后松松拢成一束,冰白色的长衫,略下抿的薄唇,怀春少女们最爱的薄情男长相。
你看,浪子回头金不换,总以为自己是他最后一个,这种不切实际的美梦从古到今都不乏市场。
林凤举对此毫不关心,在这的几天内,已经足够他明白这次去青岩山请他来是华家小姐的意思,时间点卡的如此之妙,不能不让人心生怀疑。
他居无定所,但知道他年年会回青岩山扫墓的人却只有一个,甄绮。
可是这个前废后真是个废物,哪怕得了他保她不死的承诺,依旧没有撑到他赶到,甚至连尸体都被扔去了乱葬岗。他纡尊降贵前前后后亲自找了七天,乱葬岗满地都是被野狗啃过的残尸,管你是金枝玉叶还是蓬门陋户,腐烂的肢体都不会有任何区别。最后他不得不承认,那个曾经最尊贵的世家贵女,恐怕早已尸骨无存。
难道,她没死?
门被推开的那一瞬间,林凤举的脚步几不可见的一滞,说不清是期待还是犹豫,停顿片刻后才抬头看向对面的女子,而当看清华妩面容后,眼神微微一冷。
果然不是她,原本以为会是一个还了人情债的机会,没想到居然是鹊巢鸠占,甄绮死了都没把这消息带进棺材里烂掉,真是符合她的性子。
“病人在哪?”既然不是,林凤举也就懒得再和她浪费时间,直奔主题。这些高门大户的小姐,只要沾上就是个麻烦,还是远远避开的好。
“锦儿,去找龙轩把人带过来。”华妩偏头吩咐。
被唤作锦儿的侍女点了点头,随即迟疑道,“可是小姐……”
“医者无男女,”华妩笑眯眯道,果不其然见到林凤举黑了脸,“想必林神医,也是一样。”
她这句话其实已经堪称不敬,不过这句话,是曾经甄绮取笑林凤举时说过的原话,如果他有心,应该会有所觉察。
当然,她也不保证林凤举的记性会好成这样,对一个完全不是心上人的女人的每句话的记忆犹新,但是现在也只能赌一把。
林凤举拂袖而去,竟然走的比锦儿还快,华妩目瞪口呆。
赌错了。
“宿梁坡外,青岩山上,烟火可旺?”华妩祭出杀手锏。其实她很想说香火,但既然当年林凤举家人是被烤了吃,那就点醒他好了。
挟恩不报,这可不是她的性子。
林凤举的脚步一顿,看向华妩的眼神中带着嘲弄,就是她得了甄绮的消息?真不知道许了那女人多少好处。
“小姐可是发了癔病,如此胡言乱语。”最后四个字被他放慢了语气念出来,杀伤力简直加乘。
“当然,林某不介意顺便帮小姐诊诊病,诊金另算。”
“还不快去?”华妩瞥了一眼锦儿,后者正惶然看着这边。
“是。”锦儿应了一声,提着裙子快步奔了出去。
不好不好,小姐和林神医看样子像是要打起来,赶紧去找龙轩公子,省得神医公子吃亏。
……姑娘,你家小姐才是一点功夫都不会的那个。
“林凤举,王大富最后被剁的怎么样了?六百刀,把人活生生剁成肉泥,那些心肝肠肺可真恶心,对不对。”
林凤举的眸子瞬间紧缩,王大富是当年带领饥民袭击他家人的饥民头子,他特意把他留到最后,让他看着自己的妻女被残杀后才亲手宰了他。
华妩掌握了主动权,心满意足地点了点对面的椅子,“坐下来细谈?”
“死在我手上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谁是王大富?”
居然连这种消息都被透露了出来,林凤举心底有怒意涌上,果然还是太轻信她了,也罢,既然甄绮她卖的出来,那这份人情他还了就是。
从此天南地北,各不相干。
“三十七人,除了在你动手前病饿死的三人,其他的统统死在你手下,还不记得王大富是谁?那么,六个人呢?”
旧事被翻起,冷心冷清如林凤举,呼吸中也有了血腥味。
六个人,是他死的家人,三十七人,是饥民的总数。
三十七个人,不管男女老少,惨叫、哭泣 、怒骂、呻吟……少年浑然未觉,一刀一刀用力砍下去,血溅到眼睛里也不伸手去擦,在血红的视野中把仇人们活活砍成了一堆肉块。当他从密室中走出来的时候,浑身满是不知何时飞溅上去的血肉,狰狞如修罗。
对甄绮他不过... -->>
不过区区三天,林凤举就粉碎了华府阖府上下所有适龄未婚侍女的幻想,无他,此人太难伺候了。
从水温到熏香,从菜的火候味道到米的品种,再到他日常起居用度,即便是夜壶的壶口弯曲度都挑剔到了骨头里。
“换掉。”
“拿下去。”
“不行。”
这是先前挤破头抢着去服侍林凤举的侍女们如今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可惜已经上了贼船,就算叫苦不迭,只要华庭没发话,她们就得忍下去。
传言到了华妩那里,后者不过闲适地揉了揉怀中哈巴狗的毛,一副兴致盎然地模样,“继续。”
侍女苦着脸退了下去。
继续?再继续下去她们统统都得夭寿三年!
林凤举确实是在有意刁难,但真正的苦主还在后面。
那天龙轩亲自去青岩山请林凤举,先是被他的年轻狠狠的惊了惊,下意识就对他的身份产生了怀疑。他至今都还记得林凤举眯起眼看他的眼神,那种刻薄简直是令人一见难忘。
“你就是见死不救林凤举?”
随后,林凤举对他说了一句话。
“你以为在我面前找死,阎王就会勉为其难收了你?”
龙轩顿时被噎的倒退三步,做不得声。
毒舌,小心眼,这是龙轩对他的第一印象,以至于在和华庭密报时下意识就评价偏颇了一些,甚至于在后来林凤举和华庭会面时腹诽不已。谁知道这人耳朵长在别人肚子里,虽然华庭依旧是按照应有的待遇对林凤举礼如上宾,可惜后者偏偏盯上了龙轩。
一想起此事龙轩就忍不住泪流满面,我不就是说错了一句话么……华府那么多间房,为什么你一定要和我住在一起?
没错,林凤举非但定居在了华府,还指定要和龙轩住在一处。
龙轩咬着被面让出了上房,嘤嘤哭泣着奔去找华庭投诉,被他一句话顶了回来。
“阿妩既然要他,你就让着一点,他总不可能在华府住上一辈子。”
是,林凤举是不可能在华府住上一辈子,但是他怎么能跟华庭说自从林凤举住进来之后他连每天早上小龙轩起立问好都再见不到,更别说去找卿欢楼那些温柔娇软的小美人了。
诸位看官,你们没有想错,龙轩成功的痿了。
但凡是男人,对于这方面的能力都有着极为偏执的自尊心,龙轩先是觉得天塌了,但依旧不死心。而后当他四处寻觅偏方依旧未果时,只得悲愤地承认。
所谓见死不救,的确还是有他的本钱的。
当林凤举终于和华妩见面时,龙轩简直是载歌载舞,就差亲自将人打包洗净送上华妩的床,啊不,送到华妩面前。
林凤举似笑非笑看了他一眼,“哪怕我不在,药也会一样起作用。”
他真的只是对林凤举腹诽过几句,龙轩的手僵在了半空中,眼泪在肚子里哗哗的流,他不是没本事对付林凤举,但架不住人家现在是座上宾,比他的地位高多了。
人间最怕是失宠,龙轩忧郁地目送林凤举远去。
“林公子,这边请。”
美貌的侍女在前面引路,目光却止也止不住的往林凤举身上飘过去。
虽然林凤举已经恶名鹊起,但耐不住此人实在有一副好皮囊。修长俊美的男子,黑发在背后松松拢成一束,冰白色的长衫,略下抿的薄唇,怀春少女们最爱的薄情男长相。
你看,浪子回头金不换,总以为自己是他最后一个,这种不切实际的美梦从古到今都不乏市场。
林凤举对此毫不关心,在这的几天内,已经足够他明白这次去青岩山请他来是华家小姐的意思,时间点卡的如此之妙,不能不让人心生怀疑。
他居无定所,但知道他年年会回青岩山扫墓的人却只有一个,甄绮。
可是这个前废后真是个废物,哪怕得了他保她不死的承诺,依旧没有撑到他赶到,甚至连尸体都被扔去了乱葬岗。他纡尊降贵前前后后亲自找了七天,乱葬岗满地都是被野狗啃过的残尸,管你是金枝玉叶还是蓬门陋户,腐烂的肢体都不会有任何区别。最后他不得不承认,那个曾经最尊贵的世家贵女,恐怕早已尸骨无存。
难道,她没死?
门被推开的那一瞬间,林凤举的脚步几不可见的一滞,说不清是期待还是犹豫,停顿片刻后才抬头看向对面的女子,而当看清华妩面容后,眼神微微一冷。
果然不是她,原本以为会是一个还了人情债的机会,没想到居然是鹊巢鸠占,甄绮死了都没把这消息带进棺材里烂掉,真是符合她的性子。
“病人在哪?”既然不是,林凤举也就懒得再和她浪费时间,直奔主题。这些高门大户的小姐,只要沾上就是个麻烦,还是远远避开的好。
“锦儿,去找龙轩把人带过来。”华妩偏头吩咐。
被唤作锦儿的侍女点了点头,随即迟疑道,“可是小姐……”
“医者无男女,”华妩笑眯眯道,果不其然见到林凤举黑了脸,“想必林神医,也是一样。”
她这句话其实已经堪称不敬,不过这句话,是曾经甄绮取笑林凤举时说过的原话,如果他有心,应该会有所觉察。
当然,她也不保证林凤举的记性会好成这样,对一个完全不是心上人的女人的每句话的记忆犹新,但是现在也只能赌一把。
林凤举拂袖而去,竟然走的比锦儿还快,华妩目瞪口呆。
赌错了。
“宿梁坡外,青岩山上,烟火可旺?”华妩祭出杀手锏。其实她很想说香火,但既然当年林凤举家人是被烤了吃,那就点醒他好了。
挟恩不报,这可不是她的性子。
林凤举的脚步一顿,看向华妩的眼神中带着嘲弄,就是她得了甄绮的消息?真不知道许了那女人多少好处。
“小姐可是发了癔病,如此胡言乱语。”最后四个字被他放慢了语气念出来,杀伤力简直加乘。
“当然,林某不介意顺便帮小姐诊诊病,诊金另算。”
“还不快去?”华妩瞥了一眼锦儿,后者正惶然看着这边。
“是。”锦儿应了一声,提着裙子快步奔了出去。
不好不好,小姐和林神医看样子像是要打起来,赶紧去找龙轩公子,省得神医公子吃亏。
……姑娘,你家小姐才是一点功夫都不会的那个。
“林凤举,王大富最后被剁的怎么样了?六百刀,把人活生生剁成肉泥,那些心肝肠肺可真恶心,对不对。”
林凤举的眸子瞬间紧缩,王大富是当年带领饥民袭击他家人的饥民头子,他特意把他留到最后,让他看着自己的妻女被残杀后才亲手宰了他。
华妩掌握了主动权,心满意足地点了点对面的椅子,“坐下来细谈?”
“死在我手上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谁是王大富?”
居然连这种消息都被透露了出来,林凤举心底有怒意涌上,果然还是太轻信她了,也罢,既然甄绮她卖的出来,那这份人情他还了就是。
从此天南地北,各不相干。
“三十七人,除了在你动手前病饿死的三人,其他的统统死在你手下,还不记得王大富是谁?那么,六个人呢?”
旧事被翻起,冷心冷清如林凤举,呼吸中也有了血腥味。
六个人,是他死的家人,三十七人,是饥民的总数。
三十七个人,不管男女老少,惨叫、哭泣 、怒骂、呻吟……少年浑然未觉,一刀一刀用力砍下去,血溅到眼睛里也不伸手去擦,在血红的视野中把仇人们活活砍成了一堆肉块。当他从密室中走出来的时候,浑身满是不知何时飞溅上去的血肉,狰狞如修罗。
对甄绮他不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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