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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下楼散步。
是冤家总得见面的,沈浚齐也没故意避嫌,但某天晚上下楼散步时就刚好遇见了陆桓的情人。
这个情人以前是小明星,叫袁桥,后来退了圈,安心当金丝雀。
沈浚齐那天没看清楚他的样貌,这回在大厅里看见,就特意多看了两眼。
越看越觉得自己和他有点像——
是耳朵有点像,都是轮飞廓反,据说是不算好看的耳相。
相经上说轮飞廓反的人叛逆,沈浚齐觉得自己是够叛逆了的,也不知道袁桥的性格是不是随了耳相。
他只是多看了两眼,看完准备上楼去游泳,却被袁桥发现了。
金悦酒店是陆桓的产业,袁桥在这里就是半个主人,从经理到保安,人人都得让他三分。
所以在袁桥故意把沈浚齐拦住的时候,没人上前劝阻。
“去喝杯咖啡吧。”袁桥说,“我请客,我知道你没钱。”
沈浚齐说:“说不定我这一个月里,你就给我升职了呢?”
袁桥心里又骂了一声做梦,不过看到沈浚齐不像是开玩笑,以为他和陆桓之间出了什么问题,着急着要找份工作留个后路,便随口说:“那行,下周一来上班,我先给你说清楚了,别到时候喊着太辛苦,撒手不做了。我们这里不招待小少爷,来了就是要干活的。”
沈浚齐说:“搬运酒水零食,偶尔充当一下保安,我还是能做的,再重一点的活,我就干不了,不过我想对酒吧而言,也不至于天天搬进搬出吧?
袁桥的酒吧招的搬运工人本来就是个杂务工,进货的时候搬搬东西,有活动的时候搬搬器材,闲下来的时候,多半被派到保安那里帮忙看场子了,也不算传统意义上的用力气吃饭。
若是沈浚齐一口答应,袁桥心里还会有些别的猜测,可是看到他讨价还价,反而觉得沈浚齐是有那么点真心是来找工作的。
他并不认为沈浚齐会一直干下去,不过对他而言,一个若无紧要的职位换一个今晚的机会,划算。
袁桥说:“我该说的都给你说了,你一定要去,那就去,我答应你的做到了,你答应我的也要做到。
沈浚齐说:“没问题,今晚我会找借口不去。”
“证据呢?”
沈浚齐说:“你会收到证据的。”
沈浚齐回答得太快,袁桥担心有诈,没想到一分钟过后,他的手机照片里,又同步了一张照片,这次却不是卧室或者是衣服的照片,而是红肿的脚踝。
这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袁桥嘴上骂着,动手把照片流给关了。
搞定了这边,袁桥驱车去了27号公馆附近。这种聚会,陆桓一定会带人出席的,一来是面子,二是挡一挡那些扑上来的狂蜂浪蝶,沈浚齐去不了,那么能去的就只有他。
下午五点十五分,电话果然来了,陆桓让他到27号公馆附近来参加一个聚会,穿着正式一点。
袁桥早就把衣服换好了,接到这通电话,满心期待地去见了陆桓。
下午五点三十分,穿过一片樟树林,袁桥来到27号公馆的大门口,把身份证递给了门口看守的保安。
保安查验过后,打开了铁门:“请进。”
27号公馆是一栋民国时期的洋房,后来被现主人买下后,改造成一个小型的私人会所,用来承办各种内部的聚会。主人和陆桓很熟,请了新厨师或者有什么新玩意赏玩,都会叫上陆桓。这一次,则是主人花了大价钱拍了个瓷器,这宗拍卖上了新闻的,主人也希望借此造势宣传一下他新开的两家高档餐厅,所以这回宴会是半公开的,有公关公司参加。
袁桥进去后给陆桓打了电话,陆桓的电话一开始没接通,等再一次拨打时,袁桥问了一句你在哪里,却听到陆桓问他:“你怎么来这么早?”
袁桥本身心里有鬼,听到陆桓这个明显质疑的问题,眼皮子一跳,说:“我——我就在附近。”
“衣服换了吗?”
袁桥支支吾吾:“我今天晚上也有个聚会,所以一早就换了衣服……”
那边静了一会儿,然后袁桥听陆桓说:“你上楼来。”
混过去了吗?
袁桥有点疑惑。相处这一年以来,他从未骗过陆桓,陆桓也从未怀疑过他什么,细细算算日子,好像是沈浚齐到来之后,才出现了今天这种局面。
晚下楼散步。
是冤家总得见面的,沈浚齐也没故意避嫌,但某天晚上下楼散步时就刚好遇见了陆桓的情人。
这个情人以前是小明星,叫袁桥,后来退了圈,安心当金丝雀。
沈浚齐那天没看清楚他的样貌,这回在大厅里看见,就特意多看了两眼。
越看越觉得自己和他有点像——
是耳朵有点像,都是轮飞廓反,据说是不算好看的耳相。
相经上说轮飞廓反的人叛逆,沈浚齐觉得自己是够叛逆了的,也不知道袁桥的性格是不是随了耳相。
他只是多看了两眼,看完准备上楼去游泳,却被袁桥发现了。
金悦酒店是陆桓的产业,袁桥在这里就是半个主人,从经理到保安,人人都得让他三分。
所以在袁桥故意把沈浚齐拦住的时候,没人上前劝阻。
“去喝杯咖啡吧。”袁桥说,“我请客,我知道你没钱。”
沈浚齐说:“说不定我这一个月里,你就给我升职了呢?”
袁桥心里又骂了一声做梦,不过看到沈浚齐不像是开玩笑,以为他和陆桓之间出了什么问题,着急着要找份工作留个后路,便随口说:“那行,下周一来上班,我先给你说清楚了,别到时候喊着太辛苦,撒手不做了。我们这里不招待小少爷,来了就是要干活的。”
沈浚齐说:“搬运酒水零食,偶尔充当一下保安,我还是能做的,再重一点的活,我就干不了,不过我想对酒吧而言,也不至于天天搬进搬出吧?
袁桥的酒吧招的搬运工人本来就是个杂务工,进货的时候搬搬东西,有活动的时候搬搬器材,闲下来的时候,多半被派到保安那里帮忙看场子了,也不算传统意义上的用力气吃饭。
若是沈浚齐一口答应,袁桥心里还会有些别的猜测,可是看到他讨价还价,反而觉得沈浚齐是有那么点真心是来找工作的。
他并不认为沈浚齐会一直干下去,不过对他而言,一个若无紧要的职位换一个今晚的机会,划算。
袁桥说:“我该说的都给你说了,你一定要去,那就去,我答应你的做到了,你答应我的也要做到。
沈浚齐说:“没问题,今晚我会找借口不去。”
“证据呢?”
沈浚齐说:“你会收到证据的。”
沈浚齐回答得太快,袁桥担心有诈,没想到一分钟过后,他的手机照片里,又同步了一张照片,这次却不是卧室或者是衣服的照片,而是红肿的脚踝。
这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袁桥嘴上骂着,动手把照片流给关了。
搞定了这边,袁桥驱车去了27号公馆附近。这种聚会,陆桓一定会带人出席的,一来是面子,二是挡一挡那些扑上来的狂蜂浪蝶,沈浚齐去不了,那么能去的就只有他。
下午五点十五分,电话果然来了,陆桓让他到27号公馆附近来参加一个聚会,穿着正式一点。
袁桥早就把衣服换好了,接到这通电话,满心期待地去见了陆桓。
下午五点三十分,穿过一片樟树林,袁桥来到27号公馆的大门口,把身份证递给了门口看守的保安。
保安查验过后,打开了铁门:“请进。”
27号公馆是一栋民国时期的洋房,后来被现主人买下后,改造成一个小型的私人会所,用来承办各种内部的聚会。主人和陆桓很熟,请了新厨师或者有什么新玩意赏玩,都会叫上陆桓。这一次,则是主人花了大价钱拍了个瓷器,这宗拍卖上了新闻的,主人也希望借此造势宣传一下他新开的两家高档餐厅,所以这回宴会是半公开的,有公关公司参加。
袁桥进去后给陆桓打了电话,陆桓的电话一开始没接通,等再一次拨打时,袁桥问了一句你在哪里,却听到陆桓问他:“你怎么来这么早?”
袁桥本身心里有鬼,听到陆桓这个明显质疑的问题,眼皮子一跳,说:“我——我就在附近。”
“衣服换了吗?”
袁桥支支吾吾:“我今天晚上也有个聚会,所以一早就换了衣服……”
那边静了一会儿,然后袁桥听陆桓说:“你上楼来。”
混过去了吗?
袁桥有点疑惑。相处这一年以来,他从未骗过陆桓,陆桓也从未怀疑过他什么,细细算算日子,好像是沈浚齐到来之后,才出现了今天这种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