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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索性把死羊拖到屋后阴凉处,由着他们啃去。每次抢食时,福仔明显占优势,首先独吞羊心。双截棍不在了,福仔就显出了绝对的小狼王地位,他霸着羊肚子的软肉啃,总是把小不点挤到一头一尾。
死羊伸出的半截舌头算是软肉,小不点嗅着羊鼻子试探着靠近,龇起小门牙正想咬羊舌,福仔无意间叼着羊耳朵撕扯,羊头皮一绷,原本半眯着的羊眼一下子睁开了,鼓眼对着小不点。小不点肯定是第一次见到死羊,本来就紧张,被羊眼这么一瞪,吓得兔跳起来掉头就跑,直跑了十多米远才心有余悸地回头望,似乎总怕这庞然大物醒过来弄他。直到他看着福仔吃得倍儿香,确定死羊是不会醒的后,才一瘸一拐地绕到羊屁股后面,啃后tun肉吃。
炉旺已经四个月大了,个头比小狼大得多,却抢不过野狼兄弟。他素日习惯了食盆里精细的熟肉,哪里见过这种野蛮吃法,福仔冲他狗鼻子上狠咬一口,他就战战兢兢地靠边站,卷起舌头舔鼻头上慢慢渗出来的血珠子。等福仔和小不点都吃完了,炉旺才敢“上桌”捡点儿碎肉。
尽管有现成的羊肉,但福仔和小不点依然热衷于抓草原鼠。活物会让天性好玩的小狼见猎心喜,小格林当年的第一次狩猎也是捕鼠。
鼠肉不仅能治肚子饿,更重要的是他含有丰富的牛磺酸,牛磺酸可以保肝护心抗疲劳,关键是能明目,可以大大提高狼的夜视能力,是狼必不可少的营养元素。虽然动物的心肝中也含牛磺酸,但这种宝贝疙瘩只有狼王才能享用,鼠类则是狼皆可食的草根补品。因此,捕鼠不仅是成长期小狼的需要,成年狼也会大量猎食草原鼠,夜行侠必须有一双好眼睛!
福仔餐前体重六斤半,餐后体重十斤。每当吃饱喝足,福仔和小不点就在山坡各处嗅闻并留下标记,然后依偎在一块儿,目不转睛地望着后山方向,似乎在等着什么。他们还在小屋附近找了一个可以藏身的獭子洞,等累了在洞里休息他们更踏实,不愿意再进屋了。
半夜里,我听见黑暗中传来奶声奶气的小狼嗥,但很快就被风声吞没了。
一早,我心怀忐忑地去看福仔和小不点的藏身洞,他们还在里面,狼群没有来。
从那晚以后,小狼再没嗥过。
四天过去了,一只羊已经被福仔、小不点和炉旺啃得只剩白骨。
吃肉、睡觉、望山是福仔和小不点每日里不变的功课,唯一有所改变的是他们看我们的目光柔和多了,也比刚救回来的时候活泼。我叫他们名字的时候,他们还会回头看我一眼。
小不点已经能后腿直立起来爬上福仔的背,腿伤好多了。我给小不点解开绷带的时候,他弯转身子向后,一直盯着我的手。他的呼吸就吹在我的手背上,我看他靠得那么近,满心以为他会舔我一下,为此我还厚着脸皮把手背往他嘴边凑了凑,我还伸出半截舌头学他哈气的样子讨好他。谁知解完绷带,小不点活动活动腿脚,盯了我的舌头一眼,一声不吱地走开了。
福仔的破坏力跟格林小时候有一拼:他经常拖倒我们的摄像机,把话筒的毛套当猎物咬;把屋里的泥地掏出一个个坑洞,埋存他啃剩的骨头;把睡袋撕出满屋子的羽绒,还把亦风的秋裤拖到他和小不点的洞里去垫窝。
一天清晨,我觉得鼻尖热乎乎的,睁开睡眼,正看见一张小狼脸就杵在我鼻子跟前,清凌凌的眼珠子里映着我的影子,我迷迷糊糊地叫了一声:“格林?”
他趴在床边,头一歪,吧嗒着俩小眼很认真地看我。
“格林!”我激动地撑起身,“你回来了,妈妈好想你,格林!咦,你怎么……变小了?”
“你叫什么啊?”我怀里的小萝卜揉着满眼眵目糊,“他是福仔啊。”
床边的福仔一溜烟跑开了,我这才清醒了些,一脑门子汗。回想起福仔刚才专注看我的样子,有些后悔,如果我慢点醒来,他会不会和我碰碰鼻子,就像格林当年一样……
对面床上的亦风也被我惊醒了:“你呀……唉,别太想他了。”
怎么能不想呢,我经常看着福仔的身影出神。我也会在福仔和小不点望山的时候,轻轻走过去,小心翼翼地坐在草地上,静静地陪着他们一起遥望山的那一头。我甚至尝试着去猜测小狼们的私语—盗猎的还在山里吗?我们的妹妹把自己藏好了吗?爸爸妈妈还在找我们吗?我们还能回家吗?
我知道如果我伸手摸他们,他们多半会走开,于是我会把手撑在地上,悄悄爬动手指一点点向他们凑近,停放在小狼身后或者人狼之间,这样,小家伙们松弛的尾巴或爪子就会无意中搭在我的手背上。相比起紧抱着慌张防备的小狼,这种不经意的触碰更令我情动。
听啊,我的小狼,这个草原是那么平和宁静。
我多么希望他们也能像格林当年那样对我亲密无间,可是我明白格林幼年的世界是多么残缺不全,正因为小格林不知道自己的身世,才会毫无保留地爱上人类。我留不住福仔和小不点,这种求之不得又恋恋不舍的情愫让我感伤。
我心想,这要是格林的孩子该有多好。我做梦都盼着有一天格林会带着自己的孩子们与我们重聚,我们一大家子奔跑在荒野之中,累了,就坐在高.岗上喘气,俯瞰大地。狼孙儿狼孙女们会缠着我给他们讲故事吧?呵呵,我想我一定会变得很絮叨,像每个奶奶那样,跟孙子们讲他爸爸小时候的糗事—“你爹小时候,那叫淘得没边儿,真正是三个月小狼讨狗嫌,逮猫、抓鸡、偷鱼,他啥事儿都干过。他在家里偷吃牙膏,吃得满嘴白沫,吓得奶奶以为是狂犬病犯了,抄起扫把就给你爹一闷棍,打起的青头包一个星期都没消。还有啊,你爹小时候可‘二’了,遇到好吃的总会储存起来。大夏天里,他跟奶奶在天台上玩的时候,特别喜欢吃老冰棍儿,但是又舍不得一次吃完,于是总要剩下半根冰棍,藏在天台的角落里,等他玩够了再去找时,就连冰棍儿融化的糖水都被晒干了……”
儿子,听到你的糗事,小狼孙们会不会笑得满地打滚?你会不会羞得无地自容,嗷嗷央告着:“妈,快别说了!”老妈就爱看你面红耳赤的样子。哦,对了,你满脸是毛,应该看不到脸红吧。
想着想着,我眼含泪花嘿嘿傻笑,笑得身边的福仔和小不点都偏着脑袋,奇怪地望着我。
“这两只小狼放回去,如果找不到父母的话,就死定了。”不知何时,亦风站在我身后,“我还记得你放归格林的时候,曾经哭着对他说,‘孩子,妈妈对不起你,把你放在这样的地方。’”
我忆起当年的别离场景,心里依旧隐隐作痛。
亦风垂下手掌,摸着我的头:“回到草原快半年了,我们还没找到格林,再往后,希望就更渺茫……你后悔吗?”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内心翻江倒海。
“你信命吗?”亦风问我,“如果福仔就是当年的格林转世,他又到你身边了,你有第二次选择的机会,你是放还是不放?”
我的泪光模糊了山影,哽咽着:“我会问他,走还是不走……”
福仔,小不点,上天能让你们代替格林来陪陪我,我知足了。我一定会给你们最想要的。
天上的云慢慢向远方推进,偶尔透出几缕阳光。时间无声无息地流淌,冲刷着一切。和两只小狼相处的七天时间转瞬即逝。牧民们纷纷回到源牧,盗猎者退出了狼山地带。
小萝卜抱着福仔不肯松手:“不要让小邦客走,我要跟他们玩!我来养他们,我把好吃的都给狼狼,不要让狼狼走……”
“萝卜乖,邦客不是狗狗,小邦客必须回山里去。”
“放他们回去会死的!”草原上的孩子多少明白些什么。
“可是狼狼要回家,狼狼想妈妈。萝卜也会想妈妈啊,对吧?……”
“我没有妈妈!”
我一阵心疼,难怪这孩子总是跟着泽仁生活。眼见小萝卜哭成了泪人儿,我们没敢多问。
“萝卜乖,福仔和小不点明年春天就会长大,等他们长大了,一定会回来找萝卜玩的。”
“等他们长大了,我就不认识他们了。”萝卜眼泪汪汪,噘着嘴,下巴皱成一个核桃。
“他们会认识你的。”
亦风从萝卜怀里抱走福仔的瞬间,福仔的小爪子钩住萝卜的围巾,伸长脖子,舔了舔孩子嘴边上的泪滴。
爬上后山,我们把小狼从怀里掏出来。
颠簸了一路,两个小家伙终于脚踏实地。福仔的眼睛适应了一下阳光,向四周一望,激动得毫毛都蓬了起来。他俩闪电般回头,惊讶地盯了我们一眼,撒腿就跑。小不点争分夺秒地冲到最近的一个獭子洞,一头扎了进去。福仔紧随其后,跑到洞口却停住了,他发现我们没追。他轻轻抬着一只爪子,似乎不知道下一步该藏进洞里还是逃进山里,他向我们投来难以置信的目光:怎么可能?人会把我们放了?
那獭子洞离我们二十米外,福仔犹豫着,他大概有把握,如果我们追过去,他完全来得及藏进洞。于是他开始在周围使劲嗅闻,仰起小鼻子迎着风一耸一耸。
不一会儿,福仔向洞里叫唤,小不点伸头探看,我们没动。
两只小狼义无反顾地狂奔起来!指向明确,目标回家!转眼消失在山谷中。
“这两个小家伙。”我的笑容略带酸楚,这情景怎么那么熟悉。同样是山梁上,同样是送别狼,当年格林三去三回,恋恋不舍,眼下这两只小狼却一点都不留恋。
在相处的七天里,虽然福仔和小不点最终认同了我们,却依然不改野性和防备。这当然不怪他们,他们被人掳走,自然不会对人抱有幻想和感激,在他们眼里,人始终是掠夺者,哪怕人对他们再好也不如还他们自由。
狼子野心,从他们睁眼看见真正的母亲那一刻起,就醒世了。
白天狼怕人。有我们在,大狼是不会现身的,我们最后望了一眼山谷。
“走吧……已经看不见了。”
“你说他们找得回去吗?狼群还在不在这里?”
“只有狼神保佑了,昨天旺青甲不是说这几晚上都听见狼嗥吗,他们兴许也一直在找孩子吧。”
两人一路聊一路走,刚走回小屋山下,就听见炉旺在家叫嚷。有辆摩托车停在山坡上,一个藏装蒙面的人影在我们屋前转悠。
“盗猎的?!”两人急忙隐蔽,亦风掏出望远镜瞄他。
那人却已发现了我们,老远挥着袍袖:“阿偌!快过来!”面罩一扒,“是我呀!”
我俩大松一口气,是泽仁。
“你们把小狼放掉了?”泽仁问。
“你怎么知道?”
“萝卜回家哭得不行,我就绕过来看看。”
“这孩子的妈妈怎么了?没在孩子身边吗?”
“没有,他妈妈嫁到大城市去了。萝卜是婚前的孩子,留在娘家。”
“哦,那这孩子明年该读书了吧?”
“呵呵,再长大点就送他去寺庙了,做小喇嘛,在寺庙里学习。这是我们的习俗。”
亦风推开门:“来,屋里坐。”
“不坐了。”泽仁笑道,“我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黑颈鹤又生了两个蛋,你们跟我去看看?”
我们索性把死羊拖到屋后阴凉处,由着他们啃去。每次抢食时,福仔明显占优势,首先独吞羊心。双截棍不在了,福仔就显出了绝对的小狼王地位,他霸着羊肚子的软肉啃,总是把小不点挤到一头一尾。
死羊伸出的半截舌头算是软肉,小不点嗅着羊鼻子试探着靠近,龇起小门牙正想咬羊舌,福仔无意间叼着羊耳朵撕扯,羊头皮一绷,原本半眯着的羊眼一下子睁开了,鼓眼对着小不点。小不点肯定是第一次见到死羊,本来就紧张,被羊眼这么一瞪,吓得兔跳起来掉头就跑,直跑了十多米远才心有余悸地回头望,似乎总怕这庞然大物醒过来弄他。直到他看着福仔吃得倍儿香,确定死羊是不会醒的后,才一瘸一拐地绕到羊屁股后面,啃后tun肉吃。
炉旺已经四个月大了,个头比小狼大得多,却抢不过野狼兄弟。他素日习惯了食盆里精细的熟肉,哪里见过这种野蛮吃法,福仔冲他狗鼻子上狠咬一口,他就战战兢兢地靠边站,卷起舌头舔鼻头上慢慢渗出来的血珠子。等福仔和小不点都吃完了,炉旺才敢“上桌”捡点儿碎肉。
尽管有现成的羊肉,但福仔和小不点依然热衷于抓草原鼠。活物会让天性好玩的小狼见猎心喜,小格林当年的第一次狩猎也是捕鼠。
鼠肉不仅能治肚子饿,更重要的是他含有丰富的牛磺酸,牛磺酸可以保肝护心抗疲劳,关键是能明目,可以大大提高狼的夜视能力,是狼必不可少的营养元素。虽然动物的心肝中也含牛磺酸,但这种宝贝疙瘩只有狼王才能享用,鼠类则是狼皆可食的草根补品。因此,捕鼠不仅是成长期小狼的需要,成年狼也会大量猎食草原鼠,夜行侠必须有一双好眼睛!
福仔餐前体重六斤半,餐后体重十斤。每当吃饱喝足,福仔和小不点就在山坡各处嗅闻并留下标记,然后依偎在一块儿,目不转睛地望着后山方向,似乎在等着什么。他们还在小屋附近找了一个可以藏身的獭子洞,等累了在洞里休息他们更踏实,不愿意再进屋了。
半夜里,我听见黑暗中传来奶声奶气的小狼嗥,但很快就被风声吞没了。
一早,我心怀忐忑地去看福仔和小不点的藏身洞,他们还在里面,狼群没有来。
从那晚以后,小狼再没嗥过。
四天过去了,一只羊已经被福仔、小不点和炉旺啃得只剩白骨。
吃肉、睡觉、望山是福仔和小不点每日里不变的功课,唯一有所改变的是他们看我们的目光柔和多了,也比刚救回来的时候活泼。我叫他们名字的时候,他们还会回头看我一眼。
小不点已经能后腿直立起来爬上福仔的背,腿伤好多了。我给小不点解开绷带的时候,他弯转身子向后,一直盯着我的手。他的呼吸就吹在我的手背上,我看他靠得那么近,满心以为他会舔我一下,为此我还厚着脸皮把手背往他嘴边凑了凑,我还伸出半截舌头学他哈气的样子讨好他。谁知解完绷带,小不点活动活动腿脚,盯了我的舌头一眼,一声不吱地走开了。
福仔的破坏力跟格林小时候有一拼:他经常拖倒我们的摄像机,把话筒的毛套当猎物咬;把屋里的泥地掏出一个个坑洞,埋存他啃剩的骨头;把睡袋撕出满屋子的羽绒,还把亦风的秋裤拖到他和小不点的洞里去垫窝。
一天清晨,我觉得鼻尖热乎乎的,睁开睡眼,正看见一张小狼脸就杵在我鼻子跟前,清凌凌的眼珠子里映着我的影子,我迷迷糊糊地叫了一声:“格林?”
他趴在床边,头一歪,吧嗒着俩小眼很认真地看我。
“格林!”我激动地撑起身,“你回来了,妈妈好想你,格林!咦,你怎么……变小了?”
“你叫什么啊?”我怀里的小萝卜揉着满眼眵目糊,“他是福仔啊。”
床边的福仔一溜烟跑开了,我这才清醒了些,一脑门子汗。回想起福仔刚才专注看我的样子,有些后悔,如果我慢点醒来,他会不会和我碰碰鼻子,就像格林当年一样……
对面床上的亦风也被我惊醒了:“你呀……唉,别太想他了。”
怎么能不想呢,我经常看着福仔的身影出神。我也会在福仔和小不点望山的时候,轻轻走过去,小心翼翼地坐在草地上,静静地陪着他们一起遥望山的那一头。我甚至尝试着去猜测小狼们的私语—盗猎的还在山里吗?我们的妹妹把自己藏好了吗?爸爸妈妈还在找我们吗?我们还能回家吗?
我知道如果我伸手摸他们,他们多半会走开,于是我会把手撑在地上,悄悄爬动手指一点点向他们凑近,停放在小狼身后或者人狼之间,这样,小家伙们松弛的尾巴或爪子就会无意中搭在我的手背上。相比起紧抱着慌张防备的小狼,这种不经意的触碰更令我情动。
听啊,我的小狼,这个草原是那么平和宁静。
我多么希望他们也能像格林当年那样对我亲密无间,可是我明白格林幼年的世界是多么残缺不全,正因为小格林不知道自己的身世,才会毫无保留地爱上人类。我留不住福仔和小不点,这种求之不得又恋恋不舍的情愫让我感伤。
我心想,这要是格林的孩子该有多好。我做梦都盼着有一天格林会带着自己的孩子们与我们重聚,我们一大家子奔跑在荒野之中,累了,就坐在高.岗上喘气,俯瞰大地。狼孙儿狼孙女们会缠着我给他们讲故事吧?呵呵,我想我一定会变得很絮叨,像每个奶奶那样,跟孙子们讲他爸爸小时候的糗事—“你爹小时候,那叫淘得没边儿,真正是三个月小狼讨狗嫌,逮猫、抓鸡、偷鱼,他啥事儿都干过。他在家里偷吃牙膏,吃得满嘴白沫,吓得奶奶以为是狂犬病犯了,抄起扫把就给你爹一闷棍,打起的青头包一个星期都没消。还有啊,你爹小时候可‘二’了,遇到好吃的总会储存起来。大夏天里,他跟奶奶在天台上玩的时候,特别喜欢吃老冰棍儿,但是又舍不得一次吃完,于是总要剩下半根冰棍,藏在天台的角落里,等他玩够了再去找时,就连冰棍儿融化的糖水都被晒干了……”
儿子,听到你的糗事,小狼孙们会不会笑得满地打滚?你会不会羞得无地自容,嗷嗷央告着:“妈,快别说了!”老妈就爱看你面红耳赤的样子。哦,对了,你满脸是毛,应该看不到脸红吧。
想着想着,我眼含泪花嘿嘿傻笑,笑得身边的福仔和小不点都偏着脑袋,奇怪地望着我。
“这两只小狼放回去,如果找不到父母的话,就死定了。”不知何时,亦风站在我身后,“我还记得你放归格林的时候,曾经哭着对他说,‘孩子,妈妈对不起你,把你放在这样的地方。’”
我忆起当年的别离场景,心里依旧隐隐作痛。
亦风垂下手掌,摸着我的头:“回到草原快半年了,我们还没找到格林,再往后,希望就更渺茫……你后悔吗?”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内心翻江倒海。
“你信命吗?”亦风问我,“如果福仔就是当年的格林转世,他又到你身边了,你有第二次选择的机会,你是放还是不放?”
我的泪光模糊了山影,哽咽着:“我会问他,走还是不走……”
福仔,小不点,上天能让你们代替格林来陪陪我,我知足了。我一定会给你们最想要的。
天上的云慢慢向远方推进,偶尔透出几缕阳光。时间无声无息地流淌,冲刷着一切。和两只小狼相处的七天时间转瞬即逝。牧民们纷纷回到源牧,盗猎者退出了狼山地带。
小萝卜抱着福仔不肯松手:“不要让小邦客走,我要跟他们玩!我来养他们,我把好吃的都给狼狼,不要让狼狼走……”
“萝卜乖,邦客不是狗狗,小邦客必须回山里去。”
“放他们回去会死的!”草原上的孩子多少明白些什么。
“可是狼狼要回家,狼狼想妈妈。萝卜也会想妈妈啊,对吧?……”
“我没有妈妈!”
我一阵心疼,难怪这孩子总是跟着泽仁生活。眼见小萝卜哭成了泪人儿,我们没敢多问。
“萝卜乖,福仔和小不点明年春天就会长大,等他们长大了,一定会回来找萝卜玩的。”
“等他们长大了,我就不认识他们了。”萝卜眼泪汪汪,噘着嘴,下巴皱成一个核桃。
“他们会认识你的。”
亦风从萝卜怀里抱走福仔的瞬间,福仔的小爪子钩住萝卜的围巾,伸长脖子,舔了舔孩子嘴边上的泪滴。
爬上后山,我们把小狼从怀里掏出来。
颠簸了一路,两个小家伙终于脚踏实地。福仔的眼睛适应了一下阳光,向四周一望,激动得毫毛都蓬了起来。他俩闪电般回头,惊讶地盯了我们一眼,撒腿就跑。小不点争分夺秒地冲到最近的一个獭子洞,一头扎了进去。福仔紧随其后,跑到洞口却停住了,他发现我们没追。他轻轻抬着一只爪子,似乎不知道下一步该藏进洞里还是逃进山里,他向我们投来难以置信的目光:怎么可能?人会把我们放了?
那獭子洞离我们二十米外,福仔犹豫着,他大概有把握,如果我们追过去,他完全来得及藏进洞。于是他开始在周围使劲嗅闻,仰起小鼻子迎着风一耸一耸。
不一会儿,福仔向洞里叫唤,小不点伸头探看,我们没动。
两只小狼义无反顾地狂奔起来!指向明确,目标回家!转眼消失在山谷中。
“这两个小家伙。”我的笑容略带酸楚,这情景怎么那么熟悉。同样是山梁上,同样是送别狼,当年格林三去三回,恋恋不舍,眼下这两只小狼却一点都不留恋。
在相处的七天里,虽然福仔和小不点最终认同了我们,却依然不改野性和防备。这当然不怪他们,他们被人掳走,自然不会对人抱有幻想和感激,在他们眼里,人始终是掠夺者,哪怕人对他们再好也不如还他们自由。
狼子野心,从他们睁眼看见真正的母亲那一刻起,就醒世了。
白天狼怕人。有我们在,大狼是不会现身的,我们最后望了一眼山谷。
“走吧……已经看不见了。”
“你说他们找得回去吗?狼群还在不在这里?”
“只有狼神保佑了,昨天旺青甲不是说这几晚上都听见狼嗥吗,他们兴许也一直在找孩子吧。”
两人一路聊一路走,刚走回小屋山下,就听见炉旺在家叫嚷。有辆摩托车停在山坡上,一个藏装蒙面的人影在我们屋前转悠。
“盗猎的?!”两人急忙隐蔽,亦风掏出望远镜瞄他。
那人却已发现了我们,老远挥着袍袖:“阿偌!快过来!”面罩一扒,“是我呀!”
我俩大松一口气,是泽仁。
“你们把小狼放掉了?”泽仁问。
“你怎么知道?”
“萝卜回家哭得不行,我就绕过来看看。”
“这孩子的妈妈怎么了?没在孩子身边吗?”
“没有,他妈妈嫁到大城市去了。萝卜是婚前的孩子,留在娘家。”
“哦,那这孩子明年该读书了吧?”
“呵呵,再长大点就送他去寺庙了,做小喇嘛,在寺庙里学习。这是我们的习俗。”
亦风推开门:“来,屋里坐。”
“不坐了。”泽仁笑道,“我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黑颈鹤又生了两个蛋,你们跟我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