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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 左前方二十里, 有个很大的戎人部落!”蛋蛋又找到了郑璃。
“嗯。”郑璃点了点头,又详细问了蛋蛋各种情况。
蛋蛋一一说了。
他们这次遇到的这个戎人部落, 跟以往的都不一样。
之前他们遇到的那些部落都非常小, 里面也只有女人孩子老人,但这个部落不一样,这个部落里的人非常多, 里面除了老人女人和孩子, 还有很多青壮年,以及数量极大的汉人奴隶。
若是在半个月前,郑璃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带着手下人去进攻这样一个部落的, 但这半个月来,她手下人的进步太大了!
这些人一开始听到“戎人”两个字都双腿颤抖,现在却恨不得天天可以打戎人,一个个还悍不畏死。
这一切跟郑璃有关, 郑璃这些日子没少跟他们讲家国大义,告诉他们要保护自己的妻儿,打败戎人……
这一切也跟聂宣有关。
郑璃很忙, 只说了个大概, 聂宣却更深层次地给这些人洗脑了一番。
不仅如此,在一开始被士兵们不喜的聂宣, 还成功得到了所有士兵的好感和尊重。
郑璃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郑璃也没深究他是怎么做到的。
在这个世界, 郑璃最相信的就是聂宣, 可惜聂宣的身上,总是冒着白光……
将那个大部落的情况弄清楚之后,郑璃思索一番,然后立刻就决定要将这个部落给拿下 。
他的手下人需要一场真正的战斗帮他们成长,而她需要那个部落的奴隶和牛羊。
将自己队伍里没有夜盲症的人挑出来,郑璃在这天晚上,带人冲向了那个部落。
战斗立刻打响,而她一马当先,挥舞着手上的狼牙棒就朝着那些士兵砸去。
在这个时代,锋利的武器非常少,因此很多将领,用武器的时候就讲究一个分量。
为什么要用几十斤的刀子?那是因为这样重的刀子,哪怕砍不断敌人的脖子,也能砸破敌人的脑袋!
而戎人,他们的将领很喜欢的一样武器,就是狼牙棒。
戎人缺铁,他们的狼牙棒基本都是木柄铁刺的,但就算这样,杀伤力已经足够惊人了,而郑璃手上的这根狼牙棒,就是从一个戎人的帐篷搜出来的。
郑璃在前些天就已经杀过人了,但就算这样,她现在依旧有点不适应。
但她忍住了。
郑璃不喜欢杀人,她手底下的那些士兵,这会儿杀人却快杀疯了。
边关的士兵和百姓,基本都跟戎人有着深仇大恨。
百年来,戎人频频抢劫边关百姓,不知道杀了多少人害死了多少人,边关的百姓在惧怕他们的同时,也将他们恨之入骨。
而当那害怕消失,只剩下恨意……
郑璃看到,有个士兵都被戎人捅穿胸膛了,竟然还一把抱住那个戎人,咬上了那个戎人的脖子。
最后,两人就那么同归于尽了!
当这个部落被攻破,郑璃手底下的士兵死了二十几人,受伤的就更多了!
事实上,要不是郑璃的一手医术“出神入化”,死的人应该还会更多。
没错,在郑璃手底下的士兵看来,郑璃的医术的称得上出神入化。
在之前的战斗中,曾有人被戎人剖开了自己的肚子,肠子都流出来了,所有人都以为他会死,没想到郑璃帮他缝上伤口之后,他竟然活了!
这些士兵到现在,看郑璃的表情,简直就跟看天神一个样了!
聂宣对郑璃,也放下了戒备。
戎人的女人孩子有些跑了,有些没跑。
那些没跑的都被捆住关了起来,郑璃以前救下的戎人的汉人奴隶正在跟那些刚救下奴隶宣传郑璃的队伍而郑璃,她带着手底下的一些女人孩子,正给人治伤。
“缝伤口的工具,都要用沸水煮过,并且每次煮完,都只能给一个人用。”
“看到了吗?伤口要这样缝。”
郑璃一边给人治伤,一边教导徒弟。
这时候的人不注重军医,以至于很多人仅仅只是... -->>
“主人, 左前方二十里, 有个很大的戎人部落!”蛋蛋又找到了郑璃。
“嗯。”郑璃点了点头,又详细问了蛋蛋各种情况。
蛋蛋一一说了。
他们这次遇到的这个戎人部落, 跟以往的都不一样。
之前他们遇到的那些部落都非常小, 里面也只有女人孩子老人,但这个部落不一样,这个部落里的人非常多, 里面除了老人女人和孩子, 还有很多青壮年,以及数量极大的汉人奴隶。
若是在半个月前,郑璃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带着手下人去进攻这样一个部落的, 但这半个月来,她手下人的进步太大了!
这些人一开始听到“戎人”两个字都双腿颤抖,现在却恨不得天天可以打戎人,一个个还悍不畏死。
这一切跟郑璃有关, 郑璃这些日子没少跟他们讲家国大义,告诉他们要保护自己的妻儿,打败戎人……
这一切也跟聂宣有关。
郑璃很忙, 只说了个大概, 聂宣却更深层次地给这些人洗脑了一番。
不仅如此,在一开始被士兵们不喜的聂宣, 还成功得到了所有士兵的好感和尊重。
郑璃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郑璃也没深究他是怎么做到的。
在这个世界, 郑璃最相信的就是聂宣, 可惜聂宣的身上,总是冒着白光……
将那个大部落的情况弄清楚之后,郑璃思索一番,然后立刻就决定要将这个部落给拿下 。
他的手下人需要一场真正的战斗帮他们成长,而她需要那个部落的奴隶和牛羊。
将自己队伍里没有夜盲症的人挑出来,郑璃在这天晚上,带人冲向了那个部落。
战斗立刻打响,而她一马当先,挥舞着手上的狼牙棒就朝着那些士兵砸去。
在这个时代,锋利的武器非常少,因此很多将领,用武器的时候就讲究一个分量。
为什么要用几十斤的刀子?那是因为这样重的刀子,哪怕砍不断敌人的脖子,也能砸破敌人的脑袋!
而戎人,他们的将领很喜欢的一样武器,就是狼牙棒。
戎人缺铁,他们的狼牙棒基本都是木柄铁刺的,但就算这样,杀伤力已经足够惊人了,而郑璃手上的这根狼牙棒,就是从一个戎人的帐篷搜出来的。
郑璃在前些天就已经杀过人了,但就算这样,她现在依旧有点不适应。
但她忍住了。
郑璃不喜欢杀人,她手底下的那些士兵,这会儿杀人却快杀疯了。
边关的士兵和百姓,基本都跟戎人有着深仇大恨。
百年来,戎人频频抢劫边关百姓,不知道杀了多少人害死了多少人,边关的百姓在惧怕他们的同时,也将他们恨之入骨。
而当那害怕消失,只剩下恨意……
郑璃看到,有个士兵都被戎人捅穿胸膛了,竟然还一把抱住那个戎人,咬上了那个戎人的脖子。
最后,两人就那么同归于尽了!
当这个部落被攻破,郑璃手底下的士兵死了二十几人,受伤的就更多了!
事实上,要不是郑璃的一手医术“出神入化”,死的人应该还会更多。
没错,在郑璃手底下的士兵看来,郑璃的医术的称得上出神入化。
在之前的战斗中,曾有人被戎人剖开了自己的肚子,肠子都流出来了,所有人都以为他会死,没想到郑璃帮他缝上伤口之后,他竟然活了!
这些士兵到现在,看郑璃的表情,简直就跟看天神一个样了!
聂宣对郑璃,也放下了戒备。
戎人的女人孩子有些跑了,有些没跑。
那些没跑的都被捆住关了起来,郑璃以前救下的戎人的汉人奴隶正在跟那些刚救下奴隶宣传郑璃的队伍而郑璃,她带着手底下的一些女人孩子,正给人治伤。
“缝伤口的工具,都要用沸水煮过,并且每次煮完,都只能给一个人用。”
“看到了吗?伤口要这样缝。”
郑璃一边给人治伤,一边教导徒弟。
这时候的人不注重军医,以至于很多人仅仅只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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